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个人房屋买卖合同签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个人房屋买卖合同签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意。
  
  
  2、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 目前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
  
  
  4、必须注明费用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交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5、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6、买方必须见房主。
  
  
  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写明,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综合上面所说的,房屋买卖的合同签订就代表着双方已达成共识进行房子交易,但对于购房者来说一定要多注意合同的条款内容,更要确认房子是否属于合法的,合同一旦签订,好么就没有反悔的机会,所以,做任何事情为了自己的利益一定要小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贩毒判三年减多少年是合法的?
      贩毒判三年减多少年是合法的?一、贩毒判三年减多少年是合法的?贩毒判三年减五到六个月是合法的。因为涉毒犯罪属于减刑从严掌握的犯罪类型,3年多......


·举报单位偷税漏税去哪举报?
      举报单位偷税漏税去哪举报?去税务局举报就可以,可以打电话举报也可以写举报信举报,提供相应的线索就可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


·诈骗罪一般会判多少年
      法院审理诈骗案件,会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那犯诈骗罪一般会判多少年呢?请跟随我......


·哄抬口罩价格认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哄抬口罩价格认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如果市民发现有人(企业、商铺)私自高价出售口罩的行为,应立即通过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及时举报投诉。但举报......


·个人债务追讨的手段是什么?
      个人债务追讨的手段是什么?一、私力求济手段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


·盗窃罪主从犯应该如何区分
      盗窃罪有些时候是个人单独实施的,但有的时候却也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况。既然涉及到共同犯罪,那肯定就要对其中的主犯、从犯、胁从犯等作出区分,毕竟身......


·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条件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


·欠钱打借条了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打借条了不还钱怎么办?一、欠钱打借条了不还钱怎么办?拿着欠条起诉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


·母亲不抚养孩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母亲不抚养孩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母亲不抚养孩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父母或者......


·一、劳动合同到期辞职有补偿么?
      一、劳动合同到期辞职有补偿么?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马上离职。但是应处理与雇主的工作转移。用人单位应办理工作转移,应当结清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与......


·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起诉吗?
      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起诉吗?一、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起诉吗?不能起诉,只能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