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解除劳动合同未签字生效单位把医保做减员应该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未签字生效单位把医保做减员应该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未签字生效单位把医保做减员可以以未缴纳社保为由申请解除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按实际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争取自己的权益。当劳动者办理转移手续时,与解除劳动合同期间肯定有一段间隔。二、办理社保转移手续:1、原单位将《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及其《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增减人员登记表》一并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将劳动者的个人账户做减员,即从该公司的社保账户里将劳动者减去。减员后,单位会将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交还于劳动者。2、当劳动者办理转移手续时,与解除劳动合同期间肯定有一段间隔,此期间所欠缴费用,须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社保中心窗口缴费。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以自谋职业者的名义办理续保手续或办理转移手续;3、办理转移手续前必须提供,所需转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等相关手续给以自谋职业者缴费的服务中心,把劳动者的养老保险个人怅户金额及期间利息一并转入到所需地社保中心续接。4、各地手续有所差异,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一步咨询。三、相关法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1、寻找单位的违法行为,随时向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2、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之后,那么就需要到另外一个单位找新的工作也只有这样社会多少钱才能够继续得到缴纳,但是现实生活中关于社会保险缴纳的这个手续交接问题,存在着很多的缺陷,因此在这里都给您介绍了,以下社会保险办理交接手续的具体操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向哪个法院诉前财产保全
      向哪个法院诉前财产保全1、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2、采取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的管辖: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中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中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我们走在大街上,会看到有很多建筑工程在施工,他们在施工完成后会成为一幢幢的高楼,这也显示了我国经济......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流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流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流程第一步:准备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


·合同无效如何处理,合同无效后怎么办
      合同无效如何处理,合同无效后怎么办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合同的内容,否则的话就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对自身来讲也是不利的。那么要是合同......


·劳动纠纷起诉周期多久
      劳动纠纷起诉周期多久一、劳动纠纷起诉周期多久?1、如果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的,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


·福州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是怎么规定的?
      福州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是怎么规定的?  福州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根据《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方案。 ......


·商品房预售条件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什么样的行为属于侵犯版权
      什么样的行为属于侵犯版权一、什么样的行为属于侵犯版权(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


·怎么可以判缓刑、如何执行
      律师在为被告人辩护的过程中,可以为被告人争取缓刑,只要法官最后作出缓刑处罚的,那此时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而在成功的经过了缓刑考验期内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外村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外村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外村人应满足的条件土地经营权可以流转给本村民小组以外的人,但要符后两个条件......


·出了交通事故后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
      出了交通事故后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