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是什么1、构成聚众斗殴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构成聚众斗殴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多次聚众斗殴的;(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4)持械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罪应该怎么认定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别。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斗殴起因或为争夺势力范围,或为哥们出气进行报复,或为争夺女人发生矛盾等等,总之是要显示自己一伙人的威风、煞气,压倒对方,而置公共秩序于不顾。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但是,其所侵犯的主要不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而是用聚众斗殴行为向整个社会挑战,从而形成对整个社会秩序的严重威胁。因此,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秩序,就是聚众斗殴罪的本质特征。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犯罪当中强调多人参与斗殴,这里要求参与者至少有3人,否则即使有斗殴的行为,也无法认定构成聚众斗殴罪。另外,关于此罪同时也要求达到了一定严重的情节才行。实际的量刑标准也有区分,如果情节更为严重的话,则将在3-7年有期徒刑之间追究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监护人是否应列为被告应该怎么处分
      监护人是否应列为被告应该怎么处分首先《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如何解决离婚找不到对方
      如何解决离婚找不到对方一、被告仍在当地工作生活,只是不同意离婚,而故意躲避当事人不联系。这不影响起诉,管辖法院是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


·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 过错责任原则有什么作用
      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过错责任原则有什么作用一、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是什么过错责任不仅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构成要件,而且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要件......


·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的概念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


·私募基金风控规则有哪些
      私募基金风控规则有哪些一、私募基金风险控制原则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后派出所要钱?
      一、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后派出所要钱?要交钱,并且还需要符合取保的有关条件,具体法律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六十八......


·著作权人签订图书出版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著作权人签订图书出版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签合同注意事项如下:每一种图书,都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约定和保护作者和出版社双方的合作条件和......


·出国办签证需要什么材料?
      出国办签证需要什么材料?本人亲自持护照和有关申请签证的材料,到前往国驻我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直接联系申办签证;1、递交有效的护照。2、递交与申请事由......


·先抵押后建房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
      先抵押后建房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不适用的,“买卖不破租赁”,是法律上的一个通俗说法,它源于《合同法》第229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后果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后果有哪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抵押的。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并不是指权利人占有该土地,而是享有了对该土......


·刑事抗诉案件少的原因是什么?
      刑事抗诉案件少的原因是什么?1、法院审判人员素质的提高。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法院的门槛也不断提高,迫使审判人员的素质也提高了。审判质量上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