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现在离婚已经不是什么?

现在离婚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法律讲究婚姻自由,想离婚没人能阻止,谈得拢的就采取和平一点的方式,去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谈不拢的,就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实际生活中,有许多男女闹离婚的,就总有一方拖着,死活不离的,有的是女方不离的,也有的是男方不离的。那么,拖着不离婚的对他们来说是为什么呢?有什么好处?根据简单统计以及分析,在此对男方拖着不离婚的好处作简单介绍。男人拖着不离婚的好处有哪些首先第一点,那就是男方对女方还有感情,闹离婚无非就是一时的想不通、吵架等原因造成,因此,拖着不离婚,做出相应努力,或许女方会回心转意,万一一时双方冲动,说离就离,挽留都不挽留一下,或许女方会更失望呢也说不定。同时,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同意,所谓男方拖着不离婚,就是不同意离婚,女方要离的,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男方若表示还对女方有感情且女方无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是不会判离的,在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之前,男方还有挽回女方对他的感情的机会,所以,拖一拖还是有好处的。第二点就是,男方在为家人的感受考虑。虽然离婚对现在的年轻人来说是不是什么大事,但在老一辈人的心中,对于离婚还是不太能坦然接受的,尤其是对有孩子的夫妻来讲,离婚,对孩子造成的心理创伤、今后的健康成长,都是不可忽视的。同时,在照顾家人感受的基础上拖着不离婚,未尝没有想要挽回感情的考虑。轻易草率就同意离婚的男人,是没有担当的。最后再讲一点就是,男方拖着不离婚,可能在做坏打算,他们在拖延时间,转移财产。离婚,就意味着要分财产,有些男人就会觉得自己的利益是受损的,不能和女方分自己的财产,他就会选择拖着先不离婚,然后尽量把自己的财产转移出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诈骗案报案材料有哪些
      合同诈骗案报案材料有哪些1、所签订的合同(协议)。2、行为人签订合同的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的相关依据。如:留下的印章、假名片、假工作证、假营业......


·随着现在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有些去外地工作的人,会选择在
      随着现在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有些去外地工作的人,会选择在当地定居。那么他就会在当地买一间房子,或许也有人为了炒房而买房子。那么,在购买房......


·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是否可以赠予呢?
      如今,农村宅基地成为农村改革中最受关注的事,越来越多的城里人也都想在农村拥有一块宅基地建房。但国家明文规定,农村宅基地是不能进行买卖的,那么......


·行政给付判决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行政给付判决的适用条件是什么?1、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符合程序性的规定给付诉讼要符合行政诉讼的一般合法性要件,才能将案件带入实体的裁判之中。其内......


·商标宽展期内优先权的规定如何?
      商标宽展期内优先权规定如何?商标优先权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流程是怎样的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如果委托专利代理机构,需要做的事情比较少,具体如下......


·房屋二房东加价转租合法吗
      房屋二房东加价转租合法吗?二房东加价转租是否合法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分析,若是经过房屋所有人同意,那么是可以转租的,若合同载明不得转租或者未规定,......


·配偶下落不明怎么提起离婚诉讼?
      配偶下落不明,可以提出离婚诉讼。配偶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分为“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和“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两种。配偶下落不明不足两年,是因......


·抗辩权的种类与区别分别是什么
      抗辩权的种类与区别分别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对债权债务关系进行约定的合同是受我国的合同的所调整和保护的。在社会交往的过程中,通过合同、不当得利......


·外墙涂料工程承包合同具体有哪些
      外墙涂料工程承包合同具体有哪些内容?一个大的项目工程可获取的利润肯定比较可观,但是需要付出的力度相对也会更大,关于外墙涂料工程承包合同具体......


·一、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还是解除?
      一、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还是解除?合同到期应该是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