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机动车在外地违章怎样处理 一、机动车在外地违章怎样处理?

机动车在外地违章怎样处理
  
  一、机动车在外地违章怎样处理?
  
  外地违章有两种处理方法:
  
  1、本人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但是手续繁琐、过程复杂。
  
  2、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直接把将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送给你的朋友,请朋友代劳办理。这个方法一劳永逸,可节省不必要的舟车劳顿,但由于某些省市交管部门不接受他人代办,仍需驾驶员本人办理。
  
  如果车主对违章处罚不认同可通过法律诉讼提出申诉。交通违法当事人如有不服,应在收到异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警大队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处理违章需要注意的问题:
  
  1、违章可以全部处理也可以有选择的处理,并且可以对违章的提出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
  
  2、如果对于违章没有任何异议,在处理完驾驶证扣分之后,会领取一份违章处理通知书以及罚款单。可以拿着违章单据去指定的缴款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进行违章罚款的缴纳。
  
  3、违章处理好后,保留好罚款缴纳后的回执单,如若违章行为仍然在,则需要拿着回执单去交警部门进行手动清除违章。
  
  三、去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需要什么资料和证件?
  
  1、机动车驾驶人:携带好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商业保险、人受伤的话带好伤情诊断书
  
  2、非机动车驾驶人:携带好身份证、人受伤的话带好伤情诊断书
  
  以上人员受伤住院的话,受委托人和委托人签好委托书一道带去,受委托人身份证带好,到达之后写好事故发生经过,连材料一起交给交警
  
  四、交通事故处理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简而言之,在异地违章的这些车辆现在也无须开回本地,然后有本地的交通管理部门对外地的违章进行处罚,绝大多数的城市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是有权利处理异地违章的机动车的。其实也是很简单的道理,对于异地违章驾驶员本人当然不能是不理不睬的状态,为了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要第一时间到当地的交管所问清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他项权续期登记怎么进行续期?
      对于他项权证有很多的相关要求如果到期未能进行偿还的话,是否可以进行续签来保证权利,他项权续期登记怎么进行续期?对于他项权证到期意味必须将所得......


·工伤认定什么时间申请书
      在现实生活当中,其实劳动者在维权的时候,往往遇到的困难是比较多的,一方面原因是因为劳动者本身对我国的法律法规不太了解。比如说在遇到工伤的时候......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予以认定时的标准是什么?
      我们经常可以在电视剧的众多题材中看到有些角色犯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解释不清最终被法院宣判,那么什么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


·一、出租人未解除合同另行出租是合法的吗?
      一、出租人未解除合同另行出租是合法的吗?出租人未解除合同另行出租并不是合法的,出租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主要有这几种情形: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


·单位因员工不加班辞退可以吗?
      单位因员工不加班辞退可以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中期票据发行管理办法?
      中期票据发行管理办法?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遇到一系列的困难,比如融资、偿债等。应对这一类困难,发行中期票据是一种办法。那么,我国有关中期......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原告风险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原告风险有哪些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在各类纠纷案例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医疗行为技术性、专业性要求比较高,所以在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和医......


·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多少时间?
      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多少时间?《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


·债权人承担怎样的举证责任
      债权人承担怎样的举证责任发生民间借贷纠纷,向法院起诉是其中一种维权方式。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体现在法......


·在我国医疗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几件
      医生在行医过程当中,虽然说这其中有着专业性非常强的要求,但如今的医疗机构受到国家各种法律制度的监督,而且公民本身对于医疗侵权的这种事情已经越......


·服务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什么不同
      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年限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劳动合同期限是一种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内容的期限,而服务年限是一种约定单向权利义务内容的期限。具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