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结婚后离婚彩礼退不退对于彩礼是否可以返还

结婚后离婚彩礼退不退对于彩礼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具体来说: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2、要求返还的财产确属彩礼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彩礼的含义有着严格的限制,而并非任何的赠与都可称之为彩礼。“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风俗性。二、离婚时返还彩礼要注意什么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 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返还彩礼的时候首先需要区分该笔财产是否属于彩礼,着重同婚前赠与相区别。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条件,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否则只能按照赠与进行处理。结婚由男方给彩礼给女方,这可以说是很多地区比较流行的风俗。而在双方很快离婚的情况下,往往男方家又会要求女方退还彩礼。而这样是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还要看实际情况是否符合了规定的情形。当然,有些时候虽然支持返还彩礼,不过实际可能也不会全数返还给男方,毕竟双方还是结婚生活了一段时间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结婚回礼该回给谁
      现如今,亲朋好友结婚的,如果邀请了自己的话,那么肯定是要送上一份礼物以表自己的心意。而作为当事人,在结婚之后也是需要对送了礼的人进行回礼的。......


·怎么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1、劳动关系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为了保护劳动关系和谐和稳定,国家通过大量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加以规定,而劳务关系,是指不构成劳动关系的,一方提......


·四级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四级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老百姓到医院看病,都希望得到有效的治疗。而有些医院管理存在问题,医护人员水平有限,导致医疗事故发生,给患者带......


·未成年犯罪如何判刑
      刑事犯罪的一般主体为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因此,一部分未成年人也是会实际构成犯罪,从而需要对其作出判刑的。那么实践中,要是未成年......


·10万元标的的诉讼费计算方式是什么?
      10万元标的的诉讼费计算方式是什么?根据十万元的标的,诉讼费需要2500元。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


·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方式,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范文 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方式,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范文行政复议决定书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机......


·离婚协议关于规避公司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协议关于规避公司债务怎么处理?可以申请对该离婚协议判决无效,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


·行政诉讼法关于撤诉后有何条件 如果人们发生行政的争议,人们
      行政诉讼法关于撤诉后有何条件如果人们发生行政的争议,人们即行政相对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正当的权益。诉讼双方私下达成协......


·办理收养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收养手续需要什么材料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


·新三板分红是否要缴税
      新三板未分配利润送红股需要缴税。分红和送股都需要交税送股,是一种分红,是当期利润的一种分配。分红分为红利和红股,对于分红个人需要交纳所得税。......


·一、在许昌买房子首付多少?
      一、在许昌买房子首付多少?1、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2、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