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汽车在小区被高空落物砸到谁负责赔偿

汽车在小区被高空落物砸到谁负责赔偿《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在台风天气下,如果房屋的所有人、占用人、管理人、承租人、借用人等没有把窗台上的花盆拿进房间,或者没有关好门窗,或者未将空调外机合理固定,导致各种意外发生的,其过错是显而易见的,对损害后果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汽车怎样预防高空坠物1、大风天雨雪天尽量减少外出大风天气是最容易发生高空坠物的时期,由于较高地方的风受到的阻力较小,相对而言风力也就较大,而且高楼之间会形成风道效用,风力得到大大增强,如果此时高楼上有什么不稳固的部件,就很容易被大风吹下,威胁到人身安全2、远离高建筑物施工现场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比较高的建筑物进行保养维修和新建之类的,这时候我们就要尽量远离此类施工现场,即使掉下一个小小的螺丝也可能会直接夺走你的生命,我么一定要注意远离3、尽量不要靠近年代久远的建筑这是一个我深有体会的经历,在我以前租住的91年的小区总更六层,时不时的就会从墙上掉下一块水泥块,一楼院子里的一部分东西都已被击碎,其实现在有很多保温层的建筑外墙也很容易脱落,如果你已经发现建筑物外墙已经快要脱落,就要尽量远离危险区,避免被砸中4、是否有警示标志很多容易发生高空坠物的危险地带为避免造成人员伤亡都已经安放了警示牌标志,来提醒过往的行人不要踏入此危险区,看到此类标志我们就不要想去碰运气踏入此区域,一旦发生坠物被击中,对个人损伤还是很严重的5、个人不从高空抛物既然我一直在躲避高空坠物,那么我们个人就要做到不要从高空抛扔物体,一方面这是一种很不文明的行为,另一方面这也是对他人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表现,要想杜绝高空坠物先从我们自身做起,同时也要注意不要把物品放在容易从高空坠落的地方,排查安全隐患6、固定或看护好自家高处物品(如阳台上的花盆、衣物、晾衣架、易被风吹落的物品等),以免物品坠落,给您及您的邻居、路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7、尽量固定或关好门窗,以免风大损坏玻璃等设施;8、如遇大风天气出行,请远离墙体附近,注意高空物体坠落,以免发生危险。9、经过高楼的时候,你不要低头玩手机或者跟朋友聊天,最好先抬头看看,然后快速通过。10、观察建筑用途。你经过写字楼时不用担心,因为办公室白领素质一般不会那么低下,你最应该警惕的是居民住宅楼。表面上来看,车主是可以要求高层住户对维修车辆的费用进行赔偿的,但像这种事情,如果不是通过民事诉讼维权,高层住户并不会说车主提出来要求赔偿自己就要赔偿的。所以实际上找不到真正的侵权人可能最终修车的费用还是车主自己承担,因为真的打官司的话要比修车的费用还多。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继承权公证书样本
      在对遗产继承的时候,继承人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交继承权公证书,由公证机关来证明继承权的合法有效。那么您知道继承权公证书怎么写吗?继承权公证时需要提......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需提交资料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需提交资料(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应引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情由;申请撤销中国国际仲裁委员......


·无良商家不退款可以报警吗
      这个属于民事纠纷,更多应该向法院起诉或者是向工商局举报,报警并没有什么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


·管辖权异议裁定能否申请再审?
      管辖权异议裁定能否申请再审?生活中人们对于自己不认同或者不满意的事件会提出异议;同样的,我们都知道人们如果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


·不恢复劳动关系有情形有哪些?
      不恢复劳动关系有情形有哪些?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中,如果劳动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往往一方面抗辩劳动合同解除的合法性,另一方面抗......


·借条上既有公章股东签字是属于个人债务?
      借条上既有公章股东签字是属于个人债务?借条上既有公章股东签字通常股东个人、公司都属于债务人,此类共同债务需要对债权人负连带责任。1、共同债务人......


·夫妻离婚男方要给女方赡养费吗
      一、夫妻离婚男方要给女方赡养费吗?夫妻离婚时男方不需要给女方赡养费,入锅抚养权归女方,男方只需要给孩子抚养费。夫妻间没有财产约定的,女方可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怎样辨别?
      非法筹集资金是您都明白一件非常不好的事情,但是可能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人认为非法集资并不构成刑法上的犯罪,而且有人并不知道非法集资行为应该如......


·申请贷款的手续是怎样的
      申请贷款的手续是怎样的要满足什么条件如果有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话,首先是要满足银行贷款的条件,不然银行方面是肯定不会提供贷款的。然后就是严格......


·外贸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外贸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外贸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用到大量的资金,只有确保资金充足,才能实现企业规模的增长和效益的提高。这时,就会涉及到融资,......


·2023立案后不批捕说明什么
      立案后不批捕说明什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怎么处理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