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宪法解释的方法有很多主要?

宪法解释的方法有很多主要有哪些
  
  一、宪法解释的方法有很多主要有哪些
  
  1.文理解释
  
  文理解释包括字面解释和语法解释。文理解释主要是从表现宪法规范的条文,根据字、词、以及句子结构、文字排列、标点符号等等,对宪法的内容、含义进行解释。是指对人们理解不一的宪法条文作出明确而统一说明的方法。这种方法可以消除人们之间的误解,从而明确承认或者否认某项行为规范,并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能够一体遵循。
  
  2.论理解释
  
  论理解释包括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等等,主要是在解释宪法的过程中,考虑其它相关因素,以确定宪法规范规定的具体内容和特定含义。
  
  3.限制解释
  
  限制解释又称从严解释,是指当宪法规定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时作狭义的理解;
  
  4.扩充解释
  
  扩充解释,是指当宪法规定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时,作广义的理解。扩大解释是指由于社会情况的变化、发展,使宪法的内容不能满足社会现实的需要,因而通过宪法解释扩大其含义的方法。这种解释方法具有高度的适应性,它既能避免烦琐的修宪手续,又能重新赋予宪法以生机和活力。但由于这种解释方法弹性太大,因而稍不注意会产生很多弊端,所以在运用过程中必须慎重。
  
  二、“一元多级”的法律解释体制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2000年《立法法》以及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并从法律解释的实际运作来看,当代中国初步形成了一种“一元多级”的法律解释体制。
  
  “一元”体现为“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宪法第67条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宪法和法律的权力;立法法第42条进一步规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多级”则表现为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外还存在着其他类型的法定法律解释。
  
  我国的宪法解释主要从文理,伦理,限制,扩充解释这四个方面进行解释,力求对宪法进行唯一性、公平性并且兼顾考虑实际案例中的特殊情况。从各个方面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权益,对打击违法活动和犯罪分子有着可靠的法律依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协议不出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个重要阶段,两个人从相识到相知和步入婚姻的殿堂。但在经营婚姻的过程中不顺利感情破裂了。有子女的夫妻离婚必定要涉及到子女抚养费......


·过错方出轨婚前财产怎么分割
      过错方出轨婚前财产怎么分割?婚前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予分割的,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


·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应对措施。
      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应对措施。1、拨打120或999急救电话对受伤人员进行救助,并可以采取一些恰当的紧急救助措施;2、保护好现场。如果因为救助伤者或恢......


·非婚生子女可以入户吗?
      非婚生子女可以入户吗?一、非婚生子女可以入户吗非婚生子女能上户口。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


·对于拘役缓刑是否要被单位开除
      一、对于拘役缓刑是否要被单位开除拘役缓刑要被单位开除。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


·加班后单位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老板占用了员工额外的时间,安排其加班的,此时就要按照规定支付员工相应的报酬,也就是我盟常说的加班费。那如果加班后单位不给加班费该怎么办?不少......


·一般离婚财产证明怎么办?
      在生活中的种种问题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婚姻也不例外解决婚姻问题需要依据婚姻法来解决,婚姻自由以后,离婚率也跟着增高,当然在离婚的时候也......


·故意伤害致死最高刑罚是什么
      故意伤害致死最高刑罚是什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


·投资公司融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投资公司融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公司上市发展资金是非常关键的一环,资金的不充足很可能就会导致公司的发展遭到束缚,所以大部分公司在上市时都会选择......


·离婚调解书能不能反悔?
      离婚调解书能不能反悔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


·刑诉法地域管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关于刑诉法地域管辖,当案件发生在不同地方时有产生不同的情况,那么刑诉法地域管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什么情况下产生的案情又归属哪里?接下来就让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