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车子因为故障造成的交通事故如何归责如果故障是在运

车子因为故障造成的交通事故如何归责如果故障是在运行前已经发现,或者故障是在运行中发生,因故障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所有人应当承担责任。因为车辆所有人有保持车辆状况良好的义务。如果车辆有明显故障因驾驶员没有发现,或者因其未能及时排除而致交通事故的,车辆所有人有权向其请求赔偿。如果是构造、设计上的问题,驾驶人员无法发现或预料,因而造成交通事故的,属于机动车的产品质量问题,受害人可以向车辆所有人请求赔偿,也可以直接向生产厂家请求赔偿,或者向两方当事人请求赔偿。对于车辆故障的原因造成了交通事故,要想明确责任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要想弄明白这个是因车辆故障,还是人为造成交通事故 ,还是需要相关具有质资的检验部门的检测才能够给出证据。在实践中,因汽车本身的故障造成交通事故,一般有三种情况: ? ? ? ?一是,汽车厂家在设计和制造方面就有问题,这需要通过较为麻烦的投诉,让厂家来买单。或是让这批车子召回。然而,这是需要投诉者提供相关证据的。 ? ? ? 二是,车辆在有故障前提下,如果车子是车主明知车况有异,自己开车驾驶上路,因自己操作不当,或是出车前对车辆三检工作没有做到家,带病上路,造成了交通事故,责任肯定也是应该由自己来承担的。 ? ? ? 三是,租借朋友,或是租赁公司的车子,因本身车辆就是故障车辆,在应该知道,或是因为自己的驾驶经历不足,没有发现车有故障开车上路;而事后相关部门检验确认后,第三者最多就承担连带责任而已。因为自己作为驾驶者也有拒绝驾驶故障车点路行驶的义务和权利的。事故的责任还是应该由驾车人承担大部分责任的。车辆故障造成的交通事故归责一般有三方当事人需要承担责任,一是驾驶人,二是车辆所有人,三是车辆生产厂家。但究竟由谁来承担责任,还需要上述几种情况来归责,但是这类事故发生后大多是由驾驶人来承担或是承担大部分责任。在我们驾车出行时一定要检查车辆情况,减少交通事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私募基金有人数限制没有?
      私募基金有人数限制没有?私募基金是一个相对于公募基金的金融概念,顾名思义,就是公司或企业私下向特定群体募集的社会闲散资金,是不能够在股票市场......


·车祸刑事拘留能取保吗
      车祸刑事拘留能取保吗一、车祸刑事拘留能取保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


·诉讼时效不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时效不中断的情形有哪些?除了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都是不中断的,诉讼时效的中断,是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


·如果公司辞退员工工资应该什么时候发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


·一、临时牌照过期了出交通事故保险赔吗?
      一、临时牌照过期了出交通事故保险赔吗?临时牌照过期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


·教师退休后判缓刑工资咋发
      一、教师退休后判缓刑工资咋发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


·对方一直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对方一直欠钱不还钱怎么办当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起诉之前将债务人信息核实了(姓名、性别、......


·土地承包权转让协议书
      土地承包权转让协议书现在部分农户进城务工将自家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进行种植,部分没有土地的城市人口想要投身于农业机械化种植致富,于是就出现......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的,经过会议讨论后通过,这一细则改变了我国过击医疗机构多......


·农村土地使用权期限有多长时间
      土地的使用肯定会涉及时间限制,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期限有多长时间,土地使用期限是国家有关部门对于此类问题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不仅是农作物的种......


·职工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后要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否则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工伤,也无法进行工伤索赔,这对自身利益的影响是很大的。不过现实中,很多职工在事故发生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