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协议离婚注意事项?

一、协议离婚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为解除婚姻关系而虚假承诺
  
  对方当事人为了尽快解除婚姻关系,而做出让当事人看起来非常合适的“让步”,甚至承诺补偿巨额财物;一旦解除婚姻关系,其根本无法兑现承诺。
  
  2、用莫须有的过错行为吓唬对方
  
  一方有了婚外性行为之后,对方可能以此要挟,主张其有过错,应当“净身出户”。只要您没有同居或重婚,对此可以不予理睬。
  
  3、通过协议掩盖转移财产之实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或隐藏之后,企图通过协议将该违法行为合法化:约定不再有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等。此时,在协议中应当加上一句: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财产行为,则放弃应得份额。
  
  4、防止对方借协议之名行取证之实
  
  有时候,对方当事人可能会假意协议,通过签订书面材料或者录音的方式收集对其有利而尚未被掌握的证据,尤其是财产方面的证据。所以,在谈判过程中一定要小心谨慎,更不要轻易签署书面材料。
  
  5、防止对方借协议之名而拖延时间
  
  某些情况下,对方当事人会借协议谈判之名,拖延时间,最终并无真正协议离婚的意思。多数情况下,他们因为暂时缺乏证据或等待特定期限来临甚至隐藏、转移财产。
  
  6、混淆离婚协议生效时间
  
  离婚协议并非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一般而言,离婚协议以离婚为前提,没有离婚,该协议当然无效。但是,这并不影响离婚协议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证明。
  
  7、离婚协议书形式要件残缺
  
  离婚协议一般包括:标题、抬头、正文、签字页、日期等。其中,抬头中的双方当事人信息、正文和签字是必备要件,不能缺失。
  
  8、离婚协议书实质要件缺失
  
  实质要件一般包括:当事人基本信息、解除婚姻关系的约定、子女抚养问题约定、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生效时间、签字及日期。这些内容一般为婚姻登记机关所明确要求。
  
  9、涉及人身的约定可能无效
  
  一般情况下,涉及人身但不违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该约定有效;反之协议无效,比如,约定一方再婚则赔偿对方100万元,这样的约定无效。
  
  10、涉外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到场
  
  涉外协议离婚,一般需要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场。如果离婚协议用于国外离婚,注意要求起草协议的律师将协议翻译成英文版。
  
  二、协议离婚该如何办理
  
  协议离婚的程序按照现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有关协议离婚程序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
  
  (二)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
  
  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离婚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经过审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夫妻离婚需要考虑清楚,虽然说办理手续并不是很麻烦,但做出自己后悔的事情,可能就会导致失去一些东西。虽然说协议离婚没有诉讼离婚复杂,但其中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也不少,而这同样也需要当事人各位的注意,这样才能避免日后自己的利益遭受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作为购房者,为降低自身风险,在买房时,一定要事先查清楚对方有
      作为购房者,为降低自身风险,在买房时,一定要事先查清楚对方有没有办理相应的证件。只有对方依法办理了这些证件,购房者才能放心的买房,不用担心出......


·遇到开发商延迟交房怎么办
      遇到开发商延迟交房怎么办(一)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按照《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质押和抵押两者有什么不同
      质押和抵押两者有什么不同1、提供的担保物品不同:抵押的标的通常为不动产与大型动产(如交通运输工具),质押的标的是动产为主与权力。2、占管形态不同......


·长沙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毒品犯罪,在边境城市或沿海城市的发生率比较高,因此在这些地区对毒品犯罪的处罚就要相对重一些。运输毒品罪属于常见的毒品犯罪,要求是在国内将......


·家庭暴力打孩子判几年
      看具体情况定。家庭暴力只有造成受害人轻伤以上的伤害后果时才能构成犯罪,才会判刑,构成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构成重伤的,处三......


·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是怎样的
      正当防卫是我国法院赋予我国公民的权力,但是正当防卫的权利并不允许被滥用,在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的时候,如果防卫过当的话,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


·律师庭前准备工作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律师庭前准备工作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第一、检查所函、授权委托书是否已经交给法院,或者准备好,当庭递交。第二、再次审查本案的诉讼时效、举证......


·举报童工要有什么证据进行举报
      社会童工的现象虽说随着法律的深入已经越来越少,但当前这种行为并没有绝迹,很多无良的商家还是在使用童工帮助自己做一些事情。想要让这种现象销声匿......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不能申请双倍工资吗?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不能申请双倍工资吗如果用人单位没和劳动者签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那么就应该得到双倍工资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


·民事诉讼的立案时间和受理时间是什么?
      民事诉讼的立案时间和受理时间是什么?伴随时代发展进步的步伐,人们的法律观念不断强化,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法律手段实现自己的诉求,而民事纠纷又......


·不计免赔三者责任保险是什么意思?
      对于车辆的保险您都能够不在乎价钱进行投保,因为您都知道车辆的损坏需要许多的钱进行维修,也就是说买保险是最好的方式,能够降低损失的好办法,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