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诉讼婚姻离婚?

一、诉讼婚姻离婚有哪些条件
  
  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婚姻法解释中的其他情形归纳为: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如一方重婚、非法同居;有的违背婚姻目的,如一方有生理缺陷、下落不明;有的属于根本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情形,如草率结婚;有的则成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诱因,如虐待、遗弃或有赌博等恶习;而有的则是夫妻感情不和的事实证明,如夫妻长期分居。
  
  二、什么情况下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关于诉讼离婚的情形可概括为以下几种:
  
  1、离婚只是单方意愿,对方根本不同意离婚。
  
  2、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对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子女的抚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4、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5、一方人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无法回国;另一方在国内,想要离婚的。
  
  6、双方就离婚、财产、子女等问题能达成一致意见,但是没有时间回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可以选择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走无争议离婚的诉讼程序解除婚约关系。
  
  7、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想通过法院调解书的方式来增强协议的效力,也可以选择走无争议离婚的诉讼程序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一般,当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又对离婚事项达不成一致时,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而普通人面临离婚之诉时,本身自己的感情方面已经受到伤害,正常的生活也受到了影响。而在诉讼离婚中,可能还会因为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等问题产生争议,这个时候如果不清楚要如何解决的话,可以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来提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未签劳动合同被口头辞退怎么赔偿按照法律的规定
      未签劳动合同被口头辞退怎么赔偿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


·超速超载会入罪的情形有哪些
      超速超载会入罪的情形有哪些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此行为要定罪判罚。具体要入罪的情形有这四种: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2、......


·一、轮船水运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轮船水运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


·一、上海20年买房子外地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上海20年买房子外地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


·加班费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安排员工加班的话,那此时也就需要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费才行。而在计算加班费的时候,需要先了解清楚具体的计算方法是怎......


·谁来写离婚起诉状
      谁来写离婚起诉状离婚起诉状是由原告来写的,也就是谁要求法院判决离婚,那么离婚起诉状就由谁来写。一般情况下,离婚起诉状应当包含,原告和被告的身......


·老公买二套房办假离婚蕴藏哪些风险?
      现在很多大城市为调控房价,都对商品房买卖进行了限购。不少家庭达不到二套房购买条件,于是就有人打起了歪脑筋,通过假离婚的方式拿到购房资格,等买......


·公司法经理的职权包括哪些?
      公司法经理的职权包括哪些?一个公司不管规模多大,都会设有总经理、经理等职务,股份有限公司还会设立董事长。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经理的地位非常重要......


·辽宁省人防工程防火管理制度
      辽宁省人防工程防火管理制度人防工程由于位于地下,一旦发生火灾,很难得到有效控制,所以防火管理显得非常重要。辽宁省为了加强人防工程防火管理,......


·一、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协议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协议注意事项是什么?购买农村房屋时,必须满足上述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要件,除此之外,还应该注意以下事项:1、房屋买卖应......


·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是什么
      按揭房交易过程比普通产权房要繁琐,一些消费者在通过按揭购买商品房之后,有时会产生如此困惑:按揭贷款购房是否可以退房?根据法律的规定其实按揭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