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上班4天还没签劳动合同如何处罚公司?

一、上班4天还没签劳动合同如何处罚公司?1、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补偿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并补签合同。2、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规定,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第四十七条规定,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二、劳动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三、劳动者可以领取赔偿金的情况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2、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劳动者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当发放不低于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赠加医疗补助费,或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换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随着劳动法的不断健全和普及,公民的各项权益也都收到了保护,在确定了劳动关系后,双方也要及时的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仅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更好的保护,同时用人单位也会承担很大的用工风险,也会按照规定,支付给劳动者双倍的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强制员工周末加班算违法吗?
      公司强制员工周末加班算违法吗?是违法的,加班必须要有加班费或是补休,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反映情况。《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几个工程?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几个工程?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


·婚前房产公证流程是怎样的,要多少钱
      目前,很多男女在结婚登记之前就有了个人的房产,而对于这样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但为了避免婚后产生纠纷,最好还是就婚前房产办理公证,那么......


·一、重婚罪的判刑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重婚罪的判刑标准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用诉讼方式索要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如何用诉讼方式索要赔偿?  一、确定侵权类型  确定是什么类型的侵权,侵权造成的损害有哪些。  二、收集证据  (一)一般......


·分立公司债权债务协议
      分立公司债权债务协议公司分立后,签订了债权债务协议,那么分立公司债权债务协议该如何履行,原公司债权分隔又要注意些什么,分立后的公司对原公司债......


·签完劳务合同不去算毁约么?
      签完劳务合同不去算毁约么?一、签完劳务合同不去算毁约么?签完劳务合同不去算毁约,《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


·寒假工没有劳动合同
      寒假工没有劳动合同寒假兼职不是必须有书面劳动合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口头约定工资要按实际工作日结算,否则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


·在我国网络诈骗会累积金额吗
      有些人在生活当中开玩笑的时候会说到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其实这句话有的时候运用到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身上我们个人觉得也非常的有道理,这......


·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限有多长?
      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限有多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


·美容医疗纠纷案例带给我们什么启示
      美容医疗纠纷案例带给我们什么启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现代社会,美容早已成为了大众接受的行为。目前我国存在大量美容机构,水平良莠不齐。如果消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