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情况下诉讼离婚?

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包括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然而,实践中,有的夫妻却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这不经让人好奇,究竟哪些情况下诉讼离婚呢?而当事人一方起诉离婚的,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哪些情况下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3)夫或妻一方或双方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4)涉外婚姻和事实婚姻。二、诉讼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1、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4、财产、经济状诉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证,有储蓄的,应提供数额、帐号、户名、存入日期、种类、银行存折持有人等证明材料,或能起证明作用的其他有关材料。如财产转移,应作说明和提出证据,包括原、被告的经济状况及其证明;5、住房的性质(公房、私房、联建公助房等)、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等情况;6、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多数夫妻还是愿意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但有的时候却无法协议离婚,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了。至于当事人在哪些情况下诉讼离婚,上文已经做出了讲解。一方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也有一些材料是需要提前准备好的,就包括财产证明、子女情况的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等等。要是最终法官不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话,那么也是无法做出离婚判决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哪些事业单位停薪留职创业,为什么鼓励其留职创业
      我国法制建设日趋完善,人们的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护。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国家鼓励一些有能力的人停薪留职创业,对于不了解国家政策的朋友来说,可......


·被告律师怎么辩护盗窃罪?
      一、被告律师怎么辩护盗窃罪?律师应该详细地查阅了本案悉数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案情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现辩解人结合今日的庭......


·非全日制工要交社保吗
      以报酬计算方式为依据,可以将劳动者分为全日制工与非全日制工。其中也有人将非全日制工成为小时工,那么对于非全日制工,单位是否要交社保呢?相信很多......


·出轨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书范本
      出轨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书范本男方:×××,男,汉族,××××出生,身份证号×××××××××××××,住×××。女方:×××,女,汉族,××××出生......


·一、广州推行租售同权确定吗?
      一、广州推行租售同权确定吗?2017年7月17日,广州市政府发布《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明确赋予符合条件的租房者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


·平度国土局信息公开包含哪些内容
      平度国土局信息公开包含哪些内容平度国土局信息公开包含的内容有政策法规?重要规定;各部门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收费规定?服务承诺等事......


·按理说
      按理说,同一套房产应该只有一个房屋产权所有人,但是有人所要购买的拆迁安置房却有多个房屋产权所有人,这无疑是由于售房者一房多卖造成的。一房多卖......


·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
      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


·土地使用证抵押公证需要吗?
      土地使用证抵押公证需要吗?一、土地使用证抵押公证需要吗?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抵押。由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现在很多人把土地使......


·抛尸没杀人有没有罪
      有罪。未杀人但抛尸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罪,可能是故意杀人罪共犯,也可能是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也有可能不涉及犯罪,这些......


·遗嘱生效要满足哪些条件
      遗嘱生效要满足哪些条件遗嘱生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必须具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如果立录音遗嘱,也应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