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深圳分公司注销流程是什么?

深圳分公司注销流程是什么?
  
  一个公司从成立到注销不管是分公司还是总公司都是有着一定的严格程序的,因此,在办理公司的注销程序上是没有捷径可以走的。那么,就深圳而言,深圳分公司注销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我们给您做了以下流程分析。
  
  
  一、深圳分公司注销流程
  
  (一)第一步:成立清算组
  
  公司除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的,均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第二步: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如果公司有税务问题(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查帐报告(企业注销要),提供所有报表,凭证,帐本及银行对帐单)。
  
  (三)第三步: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所需资料: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股东提交股东会决定公司注销的决议,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的决定。
  
  4、公司清算组织成立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出示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三次清算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第二步和第三步可以同时办理。
  
  (四)第四步:通知已知债权人及登报公告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某某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五)第五步: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
  
  (六)第六步: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经以上程序后,公司才宣告消灭,股东才正式完成了公司的清算、解散义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针对“深圳分公司注销流程”给您做的相关分析。从以上内容中我们不难看出,深圳分公司在注销上要分六步走,每一步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因此,我们在此也要提醒您,要想一个公司等到有效的注销,其关键的地方还是要成立清算组,对该公司的财产进行相关清算。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主动离职领取失业金可以吗?
      一、主动离职领取失业金可以吗?主动辞职是无法领取失业金的。从《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看,本人自愿主动辞职的,不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


·不授予专利权的内容?
      不授予专利权的内容有哪些一、不得授予专利的情形包括几种我国《专利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以下8种:1、对违反......


·派出所对重婚罪怎么调查
      派出所对重婚罪怎么调查一、派出所对重婚罪怎么调查派出所一般不能对重婚案进行立案调查,通常是由公安机关的刑侦大队负责。不过,重婚案也属于......


·股权转让需要开股东会议吗?
      股权转让需要开股东会议吗?在股份有限公司中,一些大的股东为了融资需要往往会将股权转让给他人,以将股权变现,获得资金支持。股权转让过程相对复......


·法律规定车辆行驶证是什么
      车辆行驶证是什么车辆行驶证也就是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机动车行驶证》是我国法律、法规认可的......


·医疗过错认定原则是什么?
      医疗过错认定原则是什么?一、判断医方医疗过错的辅助原则1、以医疗水准作为判断医方过错的基准,已成共识。但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判定医方......


·一、 离婚时老公财产转移怎么办?
      一、离婚时老公财产转移怎么办?可以向司法机关诉讼来处理,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来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


·刑事责任体罚学生应该怎样处罚
      刑事责任体罚学生应该怎样处罚一、刑事责任体罚学生应该怎样处罚1.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按现行教师管理权限......


·什么样的债务不可以抵销
      什么样的债务不可以抵销一、什么样的债务不可以抵销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下列情况除外:1、依照......


·一、获得的交通事故赔偿怎么分?
      一、获得的交通事故赔偿怎么分?1、获得的交通事故赔偿金一般不需要进行分配,对于交通事故赔偿金,本来原则上就是必须胜诉方原告人本人直接领取赔偿款......


·侵权专利权的诉讼时效多长?
      新技术的发明可以申请专利。申请后受国家专利保护法保护。专利侵权诉讼时效多长?专利纠纷的时效期限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悉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