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离婚判给女方男方能单独带孩子去外地吗?

一、离婚判给女方男方能单独带孩子去外地吗不能。1、有抚养权一方带走孩子一方不让探望孩子,将孩子带走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2、没有抚养权一方带走孩子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将小孩交回抚养监护。对方带走孩子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以申请法院中止探望权。婚姻法将中止探望劝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地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根据司法实践,其情形主要有:(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因此,离婚探望孩子时把孩子带走的话,如果情节严重,法院会中止其探望权。二、如何申请中止探望权?(1)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2)有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巳进入执行程序,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提出中止行使探望权请求的,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直接作出是否中止执行的裁定,无需通过审判程序解决。(3)实际的操作只能是当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认为另一方具备法律规定的不利于孩子身心的情形时,可直接拒绝另一方的探望要求,另一方在被拒绝探望后,可向法院申请探望权的强制执行,然后再由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明确提出要求中止另一方的探望权,最后由法院来裁定确定。在父母双方进行办理离婚时应当考虑孩子的成长问题,给予孩子较好的成长环境,离婚后双方应担按照法院的审判结果进行行使抚养权以及相应的探视权,不得无故带走孩子引发不必要的纠纷问题。当然,在一方行使探视权期间应当按照法律程序正常探视,不得以非法;目的伤害孩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按照法律规定满18岁还有监护人吗?
      按照法律规定满18岁还有监护人吗?1、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


·济南历下区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济南历下区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一、济南历下区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1、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


·外商股权投资企业是什么?
      外商股权投资企业是什么?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也都在不断的快速变化。有很多国内的大老板想要去国外做生意,而国外的企业家也争相恐后......


·因为工作原因骨折了构成工伤吗
      因为工作原因骨折了构成工伤吗能否认定为工伤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3)还必须满足《工伤......


·辞退员工多久应该通知?
      辞退员工多久应该通知?情况是否需要通知,需要通知的,提前30天。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四十条第一项,第......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时效是多久
      很多人不晓得,在夫妻离婚后如果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的,此时有一定的时效限制。那么离婚后财产分割......


·抢夺枪支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
      抢夺枪支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一、抢夺枪支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窃、......


·一、店面出租违约责任及赔偿是什么?
      一、店面出租违约责任及赔偿是什么1、遵循完全赔偿和合理预见规则,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2、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所谓......


·民法总则中的侵权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每个公民自一出生开始就享有各种各样的民事权利能力,这种民事权利能力不会因为当事人年纪尚小就区别对待,比如未成年人的隐私权,肖像权等各种权......


·认缴资金后缴纳资金提前怎么办
      认缴资金后缴纳资金提前怎么办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


·欠债不还法院判几年 欠债不还怎么处理
      在遇到债务人欠债不还的时候,可能此时债权人都是比较头疼的吧。如果之前就要求债务人提供了抵押或者担保的话,则此时还稍微放心一些。最怕的就是遇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