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征收土地构建物的补偿由谁承担?

征收土地构建物的补偿由谁承担?农村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应由当地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土地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及第26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所有”的规定,土地补偿费的支付主体为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对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户要求当地政府或占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的要求是错误的,而且,应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二、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其计算方法是:1、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2、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3、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综上所述,在城镇建设过程中,征收土地会涉及到地面上的建筑物及构建物,国土部门是支付补偿费的主体。补偿计算办法按照构建物的估值,结合重建成本,给出一个合理的补偿。征收到集体土地的,农田按照当地的综合产值的六到十倍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商品房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商品房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是多少随着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商品拔地而起,商品房建设完工之后,支付款的一部分是要作为质量保障金的。工程质量保证......


·在我国工伤鉴定五级赔多少钱?
      在我国工伤鉴定五级赔多少钱?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


·划拔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都有哪些规定?
      划拔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都有哪些规定?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


·在我国国企领导享不享受加班工资
      其实现在的职场工作者,不管是国企或者是私人企业加班都已经成了家常便饭的,而且本身现在很多优秀的民营企业跟国企相比都是非常优秀的,但是还是有少......


·结婚证丢了一本可以办理离婚吗?
      结婚证丢了一本可以办理离婚吗?结婚证丢了一本,夫妻也是可以办离婚的。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需要先补办结婚证,之后再申请办离婚手续。如果选择通过......


·一、醉驾证据不足已经吊销驾驶证怎么办?
      一、醉驾证据不足已经吊销驾驶证怎么办?醉驾证据不足已经吊销驾驶证此时可以依法恢复持有驾驶证,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可以直接撤销。《刑事......


·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模板是怎样的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模板是怎样的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模板需要由单位开具,写有劳动者的详细信息,及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社保等关系的转移情况,解......


·婚姻法二婚离婚的孩子抚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二婚离婚的孩子抚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


·劳动关系的存在对于务工的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后续可能
      劳动关系的存在对于务工的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后续可能会因为一些问题出现需要我们提供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虽说没有劳动合同协议也可以用其......


·进行交通事故诉讼怎么请律师
      进行交通事故诉讼怎么请律师一、进行交通事故诉讼怎么请律师当事人在打官司的时候,都想聘请律师作代理人或辩护人,以使自己在诉讼中处于有利的地位。......


·拆迁谈判时如何分辨是否合法?
      拆迁谈判时如何分辨是否合法?①首先,签字要谨慎,确保政策和法律都无差错!雷区:被莫须有的政策搞晕,迷迷糊糊就签字某些地方公司给出的拆迁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