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我和别人打架怎么算责任?

我和别人打架怎么算责任?
  
  我和别人打架怎么算责任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构成故意伤害罪怎么量刑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量刑基准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到残疾标准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伤残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每增加1级残疾等次,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以上(含6级)伤残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1级残疾等次,基准刑增加一年。
  
  4、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2级以上(含2级)伤残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一、打架伤人根据情节可能属于刑事案件或者民事案件,根据案件性质不同,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1.1【刑事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34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292条 “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93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1.2【民事案件】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寻衅滋事打架的案件时有发生,经常有些是打人方不顾轻重将对方造成严重伤害,这时候就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了,打架案件的动机与结果是相当重要的责任划分依据,一般情况下对他人的辱骂、追逐、拦截、殴打等行为都主要负全部责任,情节恶劣的还会移交司法机关处刑、拘役或者管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海事海商案件的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海事海商案件的范围包括哪些方面应该有很多人都对此不太熟悉吧,就更别说明白和理解了。这一次的内容便是海事海商案件的范围包括哪些。近年来,有关于......


·被告不同意司法鉴定应该怎么办?
      在现代社会,您对于司法鉴定应该是不陌生了,司法鉴定是因为案件的需要,对于一些事情进行专业的判断的过程。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被告是不同意司法鉴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刑诉法对刑拘的规定有哪些?
      公安局锁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后,可以向检察院提出对其拘留的申请。刑拘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公安局在办案的时候经常用到。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


·在网上被客户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在网上被客户欠钱不还
      在网上被客户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在网上被客户欠钱不还怎么办?1、先和债务人协商。2、协商无果的话可以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


·试用期间提前多长时间辞退
      试用期间提前多长时间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未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一、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客观方面包括哪些要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商品市场一片繁荣兴旺,许多勤劳智慧的创业者通过自己的双手获取了财富,但还有一些法律意识淡薄、投机取巧、动歪脑筋的......


·多次盗窃退赃可以缓刑吗
      构成盗窃罪要想被判处缓刑,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它和盗窃金额和盗窃次数都有关系,如果盗窃情节严重,就不能判处缓刑。我国法律规定,犯盗窃罪有下列情......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是什么
      诉讼中总是听说有一个审判监督程序,但真正了解的人其实并不多,那我国法律中是怎么对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进行规定的呢?而这个审判监督程序与我们熟知的......


·郑州工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郑州工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郑州市作为一个大城市,律师事务所也是有非常多的,这些律师事务每天都在承接大大小小的案件。工程纠纷是近年来频繁发生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