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无证卖药多少金额立案?

一、无证卖药多少金额立案?
  
  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都要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七十九条:(八)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假药的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无证买任何产品都是属于违法的,都是属于非法经营,特别是针对于药品,我国对于药品的质量把控的很严格,没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是不得乱售药品的,所以,一旦被查到,就会按照法律规定的金额进行立案,这也是为了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夫妻两个人离婚孩子怎么判?
      实践中,夫妻两个人离婚解除的仅仅是双方之间的人身关系,此时对于亲生的子女来讲,并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的终结而导致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消灭,因此在这......


·中国贩毒多少克死刑
      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1、鸦片1000克以上;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


·其实关于房产纠纷的问题,一直以来就是在房地产市场当中难以解决
      其实关于房产纠纷的问题,一直以来就是在房地产市场当中难以解决的一个问题。因为首先引发房产纠纷的原因是各种各样的,而且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开发......


·事实收养能否办理公证?
      《收养法》实施前,虽未履行法律手续,但已经形成收养事实的收养关系,当事人可以申办事实收养公证。凡当事人能够证实双方确实共同生活多年,以父母子......


·工伤认定医院病历证明能替代医疗证明吗?
      通常情况下能提供医疗诊断证明就提供证明书,而在生活中受伤工人会碰到只有病历证明的尴尬情况,那么工伤认定医院病历证明可以替代医疗证明书吗就成了......


·重大行贿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重大行贿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重大行贿量刑标准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犯行贿罪的处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试用期能不能随时提出辞职?
      一、试用期能不能随时提出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除用人单位具备法律明确规定的过错性行为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


·民法总则规定的沉默意思表示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规定的沉默意思表示的规定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规定的沉默意思表示的规......


·劳动合同如何续签
      劳动合同如何续签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双方可以续签有......


·企业离休职工抚恤金可以继承吗?
      企业离休职工抚恤金可以继承吗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


·公司股份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股份转让需要什么手续一、公司股份转让需要什么手续对于股东个人而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