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交行政处罚最严重什么后果

不交行政处罚最严重什么后果一、行政机关违法罚款不交,会有什么后果《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行政机关罚款不交银行直接收缴违法吗程序违法 可起诉。程序违法是指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要件,包括方式、步骤、顺序和期限等等。如违反法定时限实施的许可、省略、颠倒行政步骤、形式要件不足、缺少程序要求等等。不可以不交,否则超过规定期限,会产生滞纳金,且公安机关可以采取通知你单位等方式要求你交纳,也可以按程序冻结、划拨、查封你的财产。 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的代收银行不收,应要求该行出具书面拒绝的材料,然后持材料与公安机关联系。也可以考虑在银行当场给公安机关通电话,并进行录音,注意把银行工作人员的不同意收款的声音录进去。该行拒绝收款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根据《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第七条: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代收机构的名称、地址和当事人应当缴纳罚款的数额、期限等,并明确对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是否加处罚款。当事人应当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罚款数额、期限,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三、不交交通违章罚款会有什么后果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备注:滞纳金最高不超过罚款金额)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不交行政处罚的后果是很严重的,如果涉及到重大的处罚金额的话,那么在规定期限到期后,是可以加罚征收罚款的百分之三作为不履行期限每天的罚款,并且会对当事人名下的所有可冻结的财产进行冻结查封,知道履行罚款。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有期徒刑缓刑是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是刑法中的一种主要的刑法,缓刑是一种刑法制度,很多人对此的了解不是很清楚。很容易混淆。法院经常判决有期徒刑几年缓刑几年执行。今天整理......


·改变划拨土地使用用途如何进行
      改变划拨土地使用用途如何进行划拨是国有土地使用的一种方法,很多房屋都是建设在划拨的土地上的。一般来说,我们的土地证上都会标注好土地的使用用途......


·律师出招把小三“捉奸在床”
      在离婚案中,牵扯“小三”的已经高达过半,受“小三”之害的一般都是女方,但受“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影响,女方即使发现配偶在外有第三者,一般......


·一、婚后出轨离婚财产分割会少分吗?
      一、婚后出轨离婚财产分割会少分吗?1、婚后出轨离婚财产分割一般会少分的,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


·一、劳动关系挂靠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劳动关系?
      一、劳动关系挂靠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劳动关系?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并不具有经济、人身与组织上的从属性,并未构成劳动关系。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


·事实婚姻和结婚后离婚有什么区别?
      一、事实婚姻和结婚后离婚有什么区别?有结婚证的离婚:1、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


·还款后对方不给借条怎么办?
      还款后对方不给借条怎么办?一、还款后对方不给借条怎么办?还款后对方不给借条将借条撕毁或者是留存相应的还款的证据,这样的话就能够证明存在的债......


·辽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辽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辽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是因人而异的,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


·一、签了正式劳动合同是不是就转正了?
      一、签了正式劳动合同是不是就转正了?不一定。若合同内部有规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过了才是正式员工,若无约定试用期,则签订劳动合同后即是正式员工......


·一、 交通事故后对方不出面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不出面怎么办?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不愿意处理的,可以要起诉到法院。1、先找交警,让他们出......


·当事人刚刚流产可以取保吗?
      当事人刚刚流产可以取保吗?这种情况是可以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