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案件有效追诉期有多长

一、刑事案件有效追诉期有多长
  
  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具体犯罪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时,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分别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相应条款或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进行计算追诉时效期限:
  
  (1)在只规定一个量刑幅度的条文中,应依照该条文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2)在一个条文中规定有两个以上不同的量刑幅度的,应按与其罪行相对应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期限。
  
  (3)如果所犯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的期限。
  
  二、刑事诉讼期限是多久
  
  (一)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6.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
  
  (二)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不得超过14日;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三)批捕期限
  
  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次日起7日以内。
  
  (四)决定逮捕期限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决定逮捕的期限自执行后的次日起10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日至4日。
  
  (五)审查起诉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管辖的,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诉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刑事案件中的追诉时效其实与民事纠纷里面的诉讼时效,其实有一定的相似之处。您应该都清楚,要是在规定时间内就民事纠纷没有去法院起诉的话,那么就会因为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会受理案件。其实对于刑事案件来讲,也存在同样一种情况,这点还请注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对刑事案件委托一定需要批捕证吗?
      一、刑事案件委托一定需要批捕证吗?不需要批捕证,刑事案件报检察院是不一定会被批捕的,批捕也是需要有条件才能进行;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


·离婚房产分割的常见问题以及处理办法
      离婚房产分割的常见问题以及处理办法(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房产分割;......


·拒执罪当地公安是否有权管辖
      一、拒执罪当地公安是否有权管辖?可以的,《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中,原则上以“犯罪地”确定管辖;“被告人居住地”更适宜审判的,可以由被告人居......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修订说明是什么?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说明是什么?所谓的期货交易是现在很常见的一种交易方式。贸易的方式总类越来越多,新的事物在吸引人的时候,也伴随着诸多风险......


·工伤认定医院病历证明能替代医疗证明吗?
      通常情况下能提供医疗诊断证明就提供证明书,而在生活中受伤工人会碰到只有病历证明的尴尬情况,那么工伤认定医院病历证明可以替代医疗证明书吗就成了......


·破产清算进度一般几年完成,破产清算流程是什么?
      破产清算进度一般几年完成,破产清算流程是什么?企业运营不善亏损且局势已经无法扭转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申请破产对企业利益做最后的保全,申请......


·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流程主要是什么
      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流程主要是什么?1、获得债券承销业务投资银行获得债券承销业务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与发行人直接接触,了解并研究其要求和设想之后,......


·实缴资本未达到注册资本增资可以吗?
      实缴资本未达到注册资本增资可以吗?实缴资本未达到也是可以对注册资本进行增资的。《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致人重伤需要负责任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致人重伤需要负责任吗?肇事逃逸自首致人重伤是需要负责任的。这种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民事赔偿......


·房产继承新规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房产继承新规什么时候开始执行?房产继承新规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具体的关于房产的继承,新的法律规定的内容如下所述。(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


·司法鉴定合同日期可行么?
      现在司法鉴定已经被普遍应用于人们解决纠纷之中,其出具的鉴定报告具备法律效力。在一些合同纠纷案件中,双方争议的焦点有时候会集中在合同签署日期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