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侵占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侵占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行为。侵占行为的突出特点是“变合法持有为非法持有”。对于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70条的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二、怎样追究侵占罪的刑事责任刑法第270条第3款规定,对于侵占罪告诉才处理。即国家司法机关对侵占罪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只有被害人告诉的,司法机关才能开始追究侵占罪行为人的刑事诉讼活动。因此,对侵占罪的告诉问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告诉的主体。一般情况下,侵占罪的告诉人应是被害人。但是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二)告诉的对象。被害人应向谁告诉侵占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被害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中任何一司法机关告诉的,都应视为已经告诉。(三)侵占罪的诉讼形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23号)第一条的规定,侵占案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而不属于公诉案件的范畴,因此,侵占案件只能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并按自诉案件审理程序进行审理。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代为保管之物还是遗忘物以及埋藏物都必须是他人的财物。所谓他人,在这里仅指公民个人,不包括国家或单位。国家、单位之物基于委托或其他原因而由他人代管的,行为人如果非法占为己有,则应构成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是在什么时间段交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是在什么时间段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是在什么时间段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一般要选择在案件基本事实已经调查清楚,侦查机关尚未......


·我们发现在很多合同当中,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条款就包括了违约方面
      我们发现在很多合同当中,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条款就包括了违约方面的,此时不仅会对违约的情形作出约定,同时还会就违约金的形式进行约定。那实践中,当......


·注册公司法人不占股份可以吗?
      注册公司法人不占股份可以吗可以,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是公司股东。不是股东也可以作为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规......


·分公司负责人可以是总公司法人吗
      分公司负责人可以是总公司法人吗?分公司负责人可以是总公司法人吗?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


·什么是犯罪过失 犯罪过失的内容有哪些?
      刑事犯罪根据行为人主观心态的不同,具体可以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而其中过失犯罪又被称之为犯罪过失。按照《刑法》中的规定,构成过失犯罪的处罚......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注意事项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注意事项市政道路工程是由政府出资,对道路进行整修或新建的一种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可能会涉及到与燃气、电力等管线的冲突,所......


·一、返还彩礼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返还彩礼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商标侵权诉抢注商标怎么维权
      商标侵权诉抢注商标怎么维权1.商标在注册过程中①提出异议:在他人抢先申请注册公司商标的时候,可以在对方注册商标的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提出异议,并提交......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分别是什么?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分别是什么一、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分别是什么?一)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情形(1)不可抗力:如自......


·职务发明条例2023有规定职务发明的所有者是谁吗?
      职务发明条例2023有规定职务发明的所有者是谁吗?一、职务发明条例有规定职务发明的所有者是谁吗?职务发明条例规定了职务发明的所有者是单位,故此......


·什么情况下发明专利会被驳回
      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二、申请属于专利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