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关于醉驾罚款在哪里交?

一、关于醉驾罚款在哪里交?
  
  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
  
  1、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
  
  2、《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二、醉驾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因此,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
  
  三、罚金和罚款的区别有哪些?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或犯罪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款有两种:一种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中责令妨害诉讼的人或单位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强制措施(简称司法罚款);另一种是行政机关决定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人或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方式(简称行政罚款)。罚金和罚款都是有关国家机关责令特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但是,罚金和罚款有下列明显的区别:
  
  1、性质不同:罚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以剥夺犯罪人或犯罪单位的金钱为内容,是人民法院剥夺犯罪人或犯罪单位财产权利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司法罚款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目的是制裁妨害诉讼的行为,防止妨害诉讼行为的再次发生。行政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处罚方式,是行政机关剥夺行政相对人部分财产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罚金由人民法院在《刑事判决书》中作出判决;司法罚款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书》;行政罚款由主管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依法实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3、法律依据不同:人民法院判处罚金的法律依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作出罚款决定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决定的法律依据是有关行政法律规范和《行政处罚法》。
  
  在醉驾的案例当中就不可能发生既有罚款又有罚金的这种处罚结果的,法庭在对醉驾的犯罪嫌疑人宣判以后就会直接收监,所以此时罪犯自己已经没有了交纳罚金的这种能力。因此,宣判结束以后都是罪犯的家属和承办法官进行联系,罚金一般都是到交纳诉讼费用的窗口办理就行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有何规定?
      《收养法》  第二十一条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


·企业注册股东和法人是一个人吗?
      企业注册股东和法人是一个人吗?企业注册股东和法人可以是一个人,按《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有非股东担任。法定代表人是否可版以......


·异地离婚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夫妻要是在异地离婚的,也是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但是异地协议离婚的一般都是夫妻户籍不在同一地区的。那么您知道异地离婚流程具体是怎......


·申请法律援助陪出庭不给费用可以吗
      申请法律援助陪出庭不给费用可以吗一般来说,如果卷入了违法犯罪案件、发生了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其他一些与司法相关的事件,而进行起诉或者被起诉必须开......


·广州劳动合同备案需要带上什么材料?
      广州劳动合同备案需要带上什么材料?劳动合同标准文本由广州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用人单位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按行政管辖范围上报主管劳动......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会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


·山东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山东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强制执行所涉诉讼时效中断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强制执行所涉诉讼时效中断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强制执行所涉诉讼时效中断没有明确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间适用时效制度后,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能否中断时......


·在我国起诉离婚一个人去?
      起诉离婚的话,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由夫妻当中的其中一方提出的。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话,肯定不像协议离婚那样,夫妻双方可以随着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理。诉......


·罪犯法庭认罪悔罪陈述书怎么写?
      不管在什么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采取真诚悔过的态度,反省自己,更容易得到受害者及亲属的谅解,法律上也能从轻处理,社会影响也会好一些,若拒不认......


·公证遗嘱对于公证处不给我公证怎么办?
      公证遗嘱对于公证处不给我公证怎么办?公证处不给遗嘱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可以问清楚其中的原因,如果资料不符合规定的重新整理资料,如果是无故不办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