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职工因为工伤劳动关系解除后有那些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如果因工受伤不能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给于一定的经济赔偿。那么职工因工伤劳动关系解除后有那些赔偿?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后续发生的医疗费用企业是否承担?让我们通过下文听听我们带来的相关内容。
  
  一、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的情形
  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非过失性辞退情况):1、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职工因为工伤而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因工伤解除劳动关系属于非过失性辞退,非过失性辞退的三种解除属于法定特例,除了必须按服务1年给予1个月的经济补偿和必须提前30天通知外,各有特殊规定。“不能胜任工作”类的,必须经过培训或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时,才能解除合同;“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新安排的工作”才能解除合同,还必须支付不少于本人6个月的工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来的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又不能就更改合同达成一致”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这种情况的经济补偿不以12个月的工资为限。
  三、解除劳动关系后,职工后续发生的医疗费用企业是否承担?
  针对这个说法,有以下四种观点:1、用人单位无须承担工伤后续治疗费。2、工伤职工受伤是在工作期间受伤,所发生的治疗费用是发生工伤后的延续治疗,后续治疗费用都应由用人单位承担。3、工伤职工后续治疗费用的承担以超出医疗补助部分为限,如果工伤职工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不足以支付后续治疗费用的,应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就超出医疗补助金的范围的部分予以承担。4、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工伤职工可以自愿书面申请不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之后治疗该工伤部位的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如果后续工伤治疗费用数额巨大,已远远超出工伤职工所获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数额,则应赋予劳动者合法合理的救济手段,而不能一概不予给付,否则有悖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精神,对工伤职工是不公平的。由此可见,职工因工伤而解除劳动关系的,属于非过失辞退的范畴。针对职工因工伤劳动关系解除后有那些赔偿,一般包括合理范围内的后续医疗费、不少于6个月的工资和按照职工实际工作年限给于的经济赔偿金。如果企业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赔偿,职工是可以进行投诉的,来确保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条件都有哪些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条件都有哪些如果妇女婚后怀孕是因婚外的第三人所致,而且确认,或者妇女隐瞒与婚外第三人所致怀孕而在分娩后确认,男方均可以提出离......


·员工签订私了协议后,还能主张工伤赔偿吗?
      劳动者遭受工伤与用人单位达成私了协议后,又要求工伤赔偿的,协议效力如何认定,这需要区分情况。一方面,如果协议是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


·嫖娼属于犯罪吗 行为人嫖娼被抓怎么罚?
      嫖娼是指以付出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异性或同性发生的不正当的性行为,不管是历史上还是现代社会,嫖娼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屡禁不止。而在我国......


·实现质权要满足哪些条件
      实现质权要满足哪些条件一、实现质权要满足哪些条件1、质权须有效存在。2、出现实现质权的情形: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


·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法院不是一定就会判离婚。有的情况下可能是调解离婚,当然也有判决不能离婚的时候。那么具体来说,法院不判离婚的......


·一、湖北省工伤认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湖北省工伤认定流程是怎么样的?不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进行赔偿的,1、《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


·交通肇事罪判缓刑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判缓刑标准是什么一、交通肇事罪判缓刑标准是什么(一)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出于过失,但过失程度不同,罪过轻重有别,应对罪过轻......


·一、农村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农村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农村夫妻离婚,对于孩子抚养费有标准约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


·撞车交强险赔偿程序
      撞车交强险赔偿程序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是令车主头疼的事,不同的事故处理的程序会有所不同,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证件也不同。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撞车......


·老房没有土地使用证应该怎么办?
      现在经济发展迅速,物价上涨,房价也随之上涨,买房子的同时不仅需要办理房产证,还需要办理土地证,但是有很多老房子是没有土地证的,如果遇到这种情......


·一、军人离婚军人怎样争孩子抚养权?
      一、军人离婚军人怎样争孩子抚养权?军人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得要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这样才能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