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什么情况下要交社会抚养费?

在什么情况下要交社会抚养费?交纳社会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四种,一种是生育子女违反法律规定构成超生的。第二种是虽然生育子女符合相关规定,但是没有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就生育,即没有办完相关生育手续的。第三种是男女在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情况下生育子女,即在不符合法定婚龄、没有合法婚姻关系(非婚)、在与他人重婚的情况下这生育的。第四种是非法收养他人计划外生育的子女的。以上几种情况都会被列入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范围。再补充一下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首先是上一段说的第二种情形,就是虽然符合生育条件,但是没有取得生育证就违法生育子女的,一般是要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30%来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在交纳完费用后要补办生育证才行。其次是达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但是没有办理结婚证就生了孩子的,要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2倍征收社会抚养费;而没有达到法定婚龄就怀孕生子的,此时情况就不一样了,结合规定这样的情况下就要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再者就是虽然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此时需要办理相应的收养手续或者进行收养公证,那么收养关系才会合法化。而如果收养之后并没有有上述操作的话,则此时也是要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往往是按上年度总收入的2倍来收取;当然,如果收养子女直接就是不符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规定的条件,这个时候会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3倍征收。违法超生的,一般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2-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另外要注意:男女在违法超生或者非法收养他人子女的情况下,罚款后又发生同一行为的,这个时候就会加重征收社会抚养费,可以说这样的情况就是属于屡次违规,情况自然比较严重。结合相关规定,就会按违法超生的征收标准依次增加3倍来征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环境公益诉讼的类型有哪些?
      公益诉讼,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www.da64.net。  1.根据诉讼的性质,可分为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南京律师网。公益诉讼应当是一种......


·无证驾驶肇事致死逃逸如何处罚?
      一、无证驾驶致人死亡逃逸会判刑吗《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无证驾驶,处200-2000元的罚款,并且暂扣车辆、拘留15天。《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


·上海五险一金怎么交?
      上海作为一线城市,有一流的人才、完善的设施、发达的经济作为支撑,吸引着众多青年才俊聚集。上海作为高薪水高消费的地方,社会保障措施也是相对完善......


·重婚有什么法律后果?
      2.重婚有什么法律后果?重婚违反了我国基本的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违反了夫妻相互忠实的义务,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重婚主要有以下......


·贷款房子离婚更改债权的规定?
      贷款房子离婚更改债权的规定有哪些1、对于你们婚前出资的这一部分,因各自出了一半的首付款,故婚前男方与女方对该房产属于按份共有,根据《物权法》第......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等需要,国家会对规划土地上的单位或个人房屋进行征收和拆除,我们知道,......


·股权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五十一条至五十六条,对执行股权作了明确规定。股权是......


·婚外情证据有没有有效期规定,
      婚外情证据有没有有效期规定,目前法律暂无规定,但是证据最好尽早保存和提交,不然存在证据灭失的风险。二、怎么取证:我国婚姻法确立过错赔偿原则......


·离婚房子给孩子费用是多少
      对于很多离婚的家庭,房子的处置问题一直热点问题,很多父母双方对于房产的处置会有一种共同的选择就是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再由孩子自行处置,然而不管......


·仲裁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省××有限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职务:总经理被申请人:××市××厂地址:××市××路××号......


·监护人死亡怎么办理死亡证明
      监护人死亡怎么办理死亡证明?1、根据死亡情况,应到医疗卫生机构或街道居(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死亡证明凭证;2、准备好办理所需的材料,前往死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