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间接证据事实推定可以定案么?如何应用?

间接证据事实推定可以定案么?如何应用?证据是法院审理案件时最重要凭证,在有的刑事案件中,由于缺乏人证物证,没有直接证据,法院对犯罪嫌疑人一时无法定罪。那么间接证据事实推定可以定案么?我们总结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下面我们通过这篇短文来做个简单了解。
  一、间接证据事实推定可以定案么?
  有些缺乏直接证据的案件,可以依靠间接证据和事实推定定案,间接证据证明案件基本事实,逻辑推理和经验法则判断推定事实,事实推定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运用,所以在定罪上禁止二次推定,在量刑上原则上排除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
  二、间接证据事实推定如何应用?
  以证据对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作用是否直接,我国诉讼法通常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案件的主要事实是指犯罪事实是否存在,该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直接证据是指不需要借助其它证据就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而只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某种情况,必须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所谓推定,一般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法院按照经验法则,从已知的基础事实推断未知的推定事实存在,并允许当事人提出反证予以推翻的一种证据规则。需要说明的是,推定与间接证据证明存在差异。间接证据证明是直接针对待证事实的证明。推定的目的在于认定推定事实的存在状态,而推定事实的存在状态本身却无法或者难以以证据证明来实现。当然,两者也相互联系。因为基础事实与推定事实通常具有相随共现的关系,推定通过对基础事实的证据(包括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证明进而完成对推定事实的认定。在事实推定的过程中,提出合理反驳并提供相关证据线索既是被告人的权利,也是被告人的责任;公诉机关承担排除辩方反驳的责任;而法官承担对相关证据线索进行调查核实的救济责任。
  三、推定事实的效力是什么?
  推定事实的效力是指运用事实推定法则得出的结论在法律上的效力,包括是否可以对推定的结论进行反驳,以及推定事实是否可以作为其他推定中的基础事实。由上文对事实推定的理论基础所作的分析可以对推定事实的效力作如下归纳。
  1、推定结论的法律效力
  事实推定是根据前提事实,运用经验、逻辑法则而推知结论事实的一种诉讼活动,它属于逻辑上演绎的推论,如果没有相反的推论,就可以对推定事实的真实性予以确认。
  2、对推定的结论是否可以进行反驳
  前面我们已经谈到,事实推定的前提事实与推定事实之间的联系只是一种高盖然的或然性联系,它未必就与客观情况相符。因此,如果对方当事人提出了可成立的反证,推定即为失效,推定事实就不能再视为存在。
  3、推定结论是否可作为证明其他案件事实推定中的基础事实的证据
  推定必须依据基础事实进行,法官在进行事实推定时,必须首先查明基础事实的存在。而由于推定事实是建立在逻辑演绎基础之上的一种主观以为,因此,不能再以之作为证明其他事实推定中之基础事实的证据。由此得知,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采用间接证据事实推定两者相结合的形式,对案件进行审理。法院用间接证据来证明案件基本情况,再辅于事实推断来判断案件真相,从此得出结论,给出审判意见。这种方式在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应用的比较广泛,效果也很不错。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进行项目融资股权如何算?
      进行项目融资股权如何算?进行项目融资后,股权应当重新计算,可以对融资的项目进行稀释计算处理,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


·酒驾拘役是在什么地方2023
      酒驾拘役是在什么地方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


·判断感情破裂的依据是什么
      一、判断感情破裂的依据是什么五种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中,受伤害方在......


·启动公司并购重组的程序是怎样的
      启动公司并购重组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公司启动并购重组的程序是怎样的?1、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2、兼并双方共......


·一般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怎么量刑的一、一般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怎么量刑的?变造金融票证罪的量刑标准要根据犯罪情节确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租售同权农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租售同权农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什么是租售同权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


·律师诽谤罪的后果是什么?
      律师诽谤罪的后果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


·公司法人资格证明书的作用是什么?
      公司法人资格证明书的作用是什么?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经济主体间的经济活动和行为也日益增多,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类信用问题引发的市场风险和......


·撤销仲裁裁决要提交哪些材料
      撤销仲裁裁决要提交哪些材料(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应引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情由;申请撤销中国国际仲裁委员......


·一年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一年合同到期了怎么办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何解除遗赠扶养协议?
      我国法律体系里面有一个名词叫做如何解除遗赠抚养,而所谓的遗赠扶养协议,是一项合同契约关系。是指他人对被扶养人进行抚养和照顾,那么他就可以得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