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若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或抚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或抚养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1、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对于老年人的基本赡养费,可以设各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各地低保补助为上、下限,结合赡养人收入的比例(如20%左右)进行计算。即按赡养人收入一定比例所得数额对照前述上、下限,如该数额在此区间内的则以该数额确定赡养费标准,如该数额高于或低于上、下限的,则以上限或下限确定为赡养费标准。
  
  2、对老年人生病发生的医疗费,除保险理赔外,其余费用应按医疗部门的票据额计入赡养费中。
  
  3、对因生病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无法照料的,应将护理费用计算在赡养费内,而这一费用将根据有关养老机构证明或当地一般雇佣人员标准计算。
  
  4、对于老年人的住房费用、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和必要的保险金费用应当以相应支出发票为据计算赡养费用。
  
  二、赡养费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的家庭纠纷都是由追索赡养费引起的。父母在向子女追索赡养费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赡养费的具体标准也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根据《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赡养费纠纷中,原告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存在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户籍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
  
  2、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由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由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3、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赡养费一般是由子女支付给父母的,当然通常是在父母年老的时候,那么子女才开始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这也是属于法定义务之一。虽然有些时候子女可能丧失了劳动能力,同时也没有其他经济收入,那么可以适当减免赡养费数额,不过这绝对不是免除了子女的赡养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些用人单位由于法律意识不强
      一些用人单位由于法律意识不强,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就让劳动者到单位来工作。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劳动者有权对自己的相关权益进行维护......


·当公司法人好还是监事好
      当公司法人好还是监事好当公司法人好还是监事好法人代表是行使公司权利的,监视是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法人相对于监事来说势必会承担更多的责任......


·婚姻继承房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民法典》中的法律条例,婚姻继承房产的规定视夫妻双方的约定,结婚前,一方取得的房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另一人无权分割房产权益。以下是民法......


·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遵守什么规定
      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遵守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


·可以将几份合同一起诉讼吗?
      可以将几份合同一起诉讼吗?如果多份合同都是证明同一个事实,构成同一个法律关系,是完全可以在同一个诉讼中进行审理的。即使相同的合同主体之间因不同......


·刑事案件回避主体都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中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有哪些1、审判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


·因家庭纠纷离婚怎么办?
      因家庭纠纷离婚怎么办?一、因家庭纠纷离婚怎么办?离婚有二种方式: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通过打官司离婚,程序上还是蛮复杂的。协议离婚:带上结......


·订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订婚有法律效力吗
      在从前,男女结婚之前往往会现行订婚,如今也有不少地区仍然流行这样的做法。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究竟什么是订婚呢?而男女之间的订婚又是否具有法律效......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区别有哪些?
      一、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区别有哪些?(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


·对嫌疑人不批捕判缓刑吗?
      一、对嫌疑人不批捕判缓刑可以么?逮捕和判刑是有联系的,但又不完全是一回事。有的被告按罪应负刑事责任,但按政策和实际情况不宜逮捕而又不是非捕不可......


·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如何办理
      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如何办理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因为办理手续简便、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