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工伤保险与误工费可以共同主张么?

一、工伤保险与误工费可以共同主张么?《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待遇。因第三人侵权导致职工工伤的,根据《民法典》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既可以向侵权的第三人要求民事侵权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当工伤待遇与民事侵权产生竞合时,除工伤医疗费用外,法律不禁止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再获得民事赔偿。《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应当扣减第三人赔偿的误工费,因此职工在已经获赔误工费的情况下,仍有权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二、职工被评为一级工伤的补偿标准是什么?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综上所述,工伤保险待遇中停职留薪工资,如果职工在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单位要赔偿工伤待遇,侵犯方支付误工费,这两个赔偿可以一起主张的。停职留薪工资按照平时工资标准发放,待遇不变,最长可以发一年。而误工费就按照实际减少工资数额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债务人欠钱8年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8年不还怎么办一、债务人欠钱8年不还怎么办直接到法院进行起诉,欠款不还,这是借款合同关系,属于民事行为。对方如果逾期不还钱,债权......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的职责是什么一、征地拆迁补偿原则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征用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及规划管理工作,必须坚持指导价格与评估价格相结合......


·醉驾到检察院之后该怎么办?
      醉驾到检察院之后该怎么办?一般到检察院一般会进行审查起诉。案件移送到法院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因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再审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再审条件有哪些?2017民事诉讼再审条件(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


·马鞍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是什么?
      马鞍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是什么?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章 公开的范围第九条 ......


·销售假药犯罪与一般违法的区别是什么
      销售假药犯罪与一般违法的区别是什么?1、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一般违法,情节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


·一、彩礼返还的条件是什么?
      一、彩礼返还的条件是什么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


·遗嘱的内容有哪些 遗嘱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遗嘱的内容有哪些遗嘱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遗产的范围和名称及其具体数量。遗嘱人应当对自己死后留下哪些财产作个交待,指明遗产的范围......


·饮酒驾驶醉酒驾驶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饮酒驾驶醉酒驾驶的判断依据是什么?饮酒驾驶醉酒驾驶的判断依据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缓刑司法解释中具体有哪些内容
      按照我国国家的刑罚规定,判处缓刑的当事人不需要坐牢,但同时应当严格准守法律法规从事社会活动并且不得再次触犯法律边界。那么,您知道缓刑司法解释......


·刑事案件二审后还能抗诉吗?
      刑事案件二审后还能抗诉吗?可以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