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规定容留吸毒怎么处罚

法律规定容留吸毒怎么处罚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一)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尚不构成犯罪的。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参照最高检的立案追诉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规定:[容留他人吸毒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2、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3、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4、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5、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6、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二)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三)从重处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容留他人吸毒的最高判刑是三年并处罚金,根据具体的情节不同,也可能被判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从重处罚也是在这个幅度内从重,不会超过三年。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主观问题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应以牟利为目的,如地下烟馆、营业性场所、交通工具等,提供场所者本身不一定吸毒,他们利用为吸毒者提供吸毒场所来牟利。而现实中,由于吸毒者自知为社会所不容,又基本上具有前科劣迹,或多或少会有人格改变,他们吸毒都是偷偷摸摸暗地里进行,于是毒友之间相互提供场所吸毒,他们的目的只是过过毒瘾,主观上也没有营利的意图,对他们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刑似有不妥。说到容留他人吸毒,其实并不一定就构成犯罪,但至少也是属于违法行为,因而对此行为的处罚,可能就有治安管理处罚和刑事方面的处罚。自然在认定构成了犯罪的情况下,那么才能按照《刑法》中的量刑标准,根据实际的情节,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伤打官司律师费谁出 诉讼费谁出
      工伤打官司律师费谁出诉讼费谁出一、工伤打官司律师费谁出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


·容留他人吸毒罪如何判刑
      容留他人吸毒罪如何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怎么写?
      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怎么写?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甲方:___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___建筑工程公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1、是否能赢官司,要看你的请求是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2、律师费按照案件不同,费用要看你与律师约定好一审及二审的收费标准,有的律师是全......


·遇到了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遇到了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一、遇到了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当事人遇到欠钱不还时可以考虑请求支付令或者起诉两种方法。请求支付令是最方便有效的处......


·醉酒驾驶酒精量标准是多少
      醉酒驾驶酒精量标准是多少醉酒驾驶的处罚标准,是根据醉酒驾驶酒精的量的程度来进行判定。但对于驾驶员的酒精量的多少,法律上的最低规定标准是很低的......


·如果起诉离婚另一方多久接到通知?
      夫妻在选择离婚时,会涉及很多财产问题,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财产、房产以及其他财务的归属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产生分歧纠纷,一方提出诉讼就会由......


·一、离婚程序昆山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离婚程序昆山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协议离婚手续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协议......


·股权质押后还能贷款吗?有哪些条件
      股权质押后还能贷款吗?有哪些条件一、股权质押后还能贷款吗?根据相关规定,质押后是可以进行贷款的。二、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企业需具备下列条件:......


·2023年因修建地铁而拆迁农房,具体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因修建地铁而拆迁农房,具体补偿标准是多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


·商标续展费是不属于广告费?
      商标续展费是不属于广告费?不属于广告费,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