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徇私枉法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徇私枉法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徇私枉法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徇私枉法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犯本罪,同时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枉法裁判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徇私枉法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所谓司法机关是指行使国家赋予审判和法律监督权力的机关。在我国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总称。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负责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公、检、法三机关实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为了私利私情,而故意歪曲事实,违背法律作错误裁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
  
  (1)对明知是无罪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明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进行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
  
  (2)对明知是有罪的人,即对明知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
  
  (3)在立案后,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应该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无正当理由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
  
  (4)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
  
  (5)其他枉法裁判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犯罪的目的是放纵罪犯,或者冤枉好人。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可能涉嫌犯徇私枉法罪。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非司法工作人员不犯本罪,对此,需要严格把握。另外,与一般的犯罪行为不同,构成本罪没有情节严重的要求,而刑法条文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却讲到“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在“情节严重”和“情节显著轻微”之间寻找平衡点,是认定徇私枉法罪的关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拒执罪自诉案件立案多长时间
      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要认真进行审查,对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对不......


·车祸保险包括误工费吗?
      车祸保险包括误工费吗?一、车祸保险包括误工费吗?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


·二手房交易营业税买方出还是卖方出
      不论是二手房还是新房,我们在进行交易的时候,都是有很多地方是需要注意的,在进行交易的时候,我们也是需要提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的。那么,二手房......


·家具店入股合作协议些么写
      家具店入股合作协议些么写家具店入股合作协议甲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乙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甲乙等各方经平等、自愿、充......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双方的名义,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是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


·农村征地补偿新常识:协议书应该与哪个部门签订?
      农村征地补偿新常识:协议书应该与哪个部门签订?一、征地协议应该与哪个部门签定?《土地管理法》第53条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


·在买房子的过程中,由于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在买房子的过程中,由于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此时就不可避免的要交纳一定的税费。但很多购房者却不清楚买房子需要交多少的税费,导致事先准备不充分,影......


·钢结构工程纠纷案例
      钢结构工程纠纷案例一、案情简介甲公司是一家钢结构工程专业施工企业。乙公司作为发包人,与甲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比约定的晚支......


·关于合同违约金规定有哪些?
      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股权转让协议律师修改版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协议律师修改版是怎样的?股权转让有利于企业资产重组、优化资源,却也常引发纠纷。由于股权转让涉及转让和受让双方的利益,需要有法律效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