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果新驾驶员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如果新驾驶员肇事逃逸怎么处理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特别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后果。 交通肇事后,受害人往往处于孤立无援的危险状态,由于这种状态是由肇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所以产生了肇事人及时消除这种危险状态的法律义务。肇事后逃逸,不履行法定义务,事实上形成了新的违法行为。因此,交通肇事逃逸,无论是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或是刑事责任都要比没有逃逸严重得多。从行政责任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其次谈谈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所说”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再次谈谈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属情节加重犯,刑法将此规定了较重的量刑.需要提及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法定最高刑是十五年,故意杀人罪法定最高刑是死刑。如果行为人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这属于公诉案件,是需要由公安司法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的,这时候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就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了。当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如果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的,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的时候,是可以从宽处罚的。被害人谅解,是需要出自于真实、自愿的原则的,最好出具书面的谅解书,表示自己已经原谅了当事人。驾驶员交通肇事逃逸不仅对于受害人造成一定的影响,最为关键的就是对于社会都会产生不良的影响,所以对于有关的当事人来说,只要自己进行了有关的犯罪,但是对于具体的问题解决,自己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来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是信用卡诈骗,信用卡诈骗罪行为有哪些
      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行为,这可以算是近年来比较常见的诈骗了,而在我国这样的行为也是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信用卡诈骗罪。而实际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有......


·涉嫌销售假药罪辩护词范文怎么写?
      一、涉嫌销售假药罪辩护词范文怎么写?审判长、审判员:受制造、销售假药罪一案被告人宫××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其辩护人,今天依法出席法庭履行辩护职......


·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 构成寻衅滋事的行为有哪些
      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有些人情绪管理能力比较差,为了发泄负面情绪,常常会实施一些无理取闹的行为,如果破坏了公共秩序,就属于寻衅滋事。根据刑法对......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件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件,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就代表着雇佣关系的结束。那么辞职了劳动合同怎么办理解除呢?如果劳动者想要辞职,那么就要提前30天......


·一、可以让子女放弃丈夫遗产继承权吗?
      一、可以让子女放弃丈夫遗产继承权吗?只要子女同意就可以让其放弃继承权;在无遗嘱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为死者的父母、......


·死亡司法鉴定尸检程序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民事纠纷以及民事诉讼中非常重要的步骤,司法鉴定能够对事故对个人进行鉴定检查,然后给予结论帮助司法诉讼能够更加公平公正的进行,司法鉴......


·关于合同履行的全面履行原则是什么?
      关于合同履行的全面履行原则是什么?合同履行的全面履行原则就是要求当事人根据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期限、地点、方式、包装、价款、酬金......


·一、湖南省交通事故9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一、湖南省交通事故9级伤残赔偿多少钱?湖南省交通事故9级伤残赔偿数额没有统一的规定,要根据实际的损害进行计算。主要包括:1、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计......


·江苏省交通征地林木补偿标准内容有哪些
      江苏省交通征地林木补偿标准内容有哪些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交通征地补偿包含很多方面......


·资金担保的定义是什么?
      一、资金担保的定义是什么?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这是一种具有一......


·一般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