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离婚后债务与女方无关的约定有效力么?

一、离婚后债务与女方无关的约定有效力么?离婚协议书上写所有债务由男方偿还,与女方无关,该协议只在男女双方有法律效力,不影响债权人向女方主张偿还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因此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一切债务由一方承担,但是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离婚,共同债务部分应该由双方承担,用家庭财产偿还。如果约定债务由男方全部承担,和女方无关,这只能在双方中有效力,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作为债权人,依然可以向女方追偿债务。对于个人债务,还是归个人偿还,不得用共同财产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关押一年能无罪释放吗?
      关押一年能无罪释放吗?逮捕后无罪释放的可能相对比较小,但也要看最终调查的情况,如果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的的,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证据不足的......


·虚开增值税票会计责任是什么?
      虚开增值税票会计责任是什么?一、虚开增值税票的情况1、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明知他人没有货物购销......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一、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可以予以立案追诉。而根据我国《《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一、分公司有没有资格签订劳动合同?
      一、分公司有没有资格签订劳动合同?是有资格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


·公安机关训诫法律依据有哪些?
      公安机关训诫法律依据有哪些?训诫类似于一种批评教育,情节轻微,尚不足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在情节严重时,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


·员工多少天不来可以辞退
      员工多少天不来可以辞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具体的旷工时间可以辞退。劳动法关于旷工几天可以开除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每个公司不......


·国家法定抚养费每月多少元
      一、国家法定抚养费每月多少元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


·执行死刑中怎样验明正身?
      我国法律针对犯罪人员制订了各种刑罚,其中最为严重的一种刑罚是死刑,死刑是将犯罪人员的生命剥夺的一种刑罚,执行死刑有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在执行......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一、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1、合同无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


·菏泽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
      菏泽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国家或者地区要进行公共利益的建设,需要对人民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来保证工程建设的完成。不过,国家政府在对人民使用的土......


·非法经营罪13万判几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