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试用期员工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试用期员工误工费怎么计算?
  
  
  试用期员工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向受害人支付的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收入的,应当由责任方赔偿受害方误工损失。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之规定,误工费的主张首先是看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如果有收入来源,那么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就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加以确定。
  
  
  1、误工时间以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的出院诊断证明上写明的休息时间或者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为准。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如果诊断证明上所载的休息时间明显过长,对方不予认可的情况下,法官可能会根据病历等材料酌情处理或者委托鉴定机构做“三期”鉴定加以确认。)
  
  
  2、收入情况。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需要自己来举证);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法官会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酌情计算。
  
  
  综上所述,尽管试用期的员工还不能得到正式员工一样的待遇也不能因此就忽略了他们受到侵害后得到误工费的权利,但是因为试用期的员工所得到的工资的确比较低,但根据法律的规定还是需要结合其实际的收入来进行相关的赔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证人提供证言后必须出庭作证吗?
      证人提供证言后必须出庭作证吗?证人提供证言后必须出庭作证,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


·疫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该怎样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


·高利转贷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
      一、高利转贷罪的量刑标准1、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强拆无主房合法吗
      符合法定程序就合法。具体规定是,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无法确定该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的,可以通过在公共媒体或者该建设工程所在地发......


·偷税漏税的追诉期限是多久?
      偷税漏税的追诉期限是多久?一、偷税漏税的追诉期限是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司法鉴定鉴残等级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和医疗事故纠纷案件中,受害人为了确定伤残情况,明确赔偿标准,往往要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人身伤残鉴定。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的赔......


·一、遗嘱公证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遗嘱公证所需资料有哪些?遗嘱公证所需资料包括公证申请表、遗嘱当事人的身份证等,具体的材料如下: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医疗事故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免责事由是什么?一、医疗事故的免责事由是什么医疗事故的免责事由: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在......


·商业贿赂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商业贿赂可以说是一种不正当竞争手段,虽然能够一时获利,但最终却会导致市场交易秩序的混乱。而行为人要是具有商业贿赂行为的话,那么还要承担一定的......


·刑事拘留阶段羁押37天会判刑吗
      刑事拘留阶段羁押37天会判刑吗?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因为侦查需要对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而审判是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是否犯罪,刑事拘留与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