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人保车险事故误工费是多少?

一、人保车险事故误工费是多少?
  
  人保车险事故的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前提:女大于等于18小于等于55 男大于等于18小于等于60(审核年龄)
  
  
  (1)有工作的伤者提供材料:
  
  A、需提供出险前后三个月,财务部门出具的工资表,并加盖财务章,一般工资包含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税收等,加盖公司公章原则上不允许,需上报。
  
  B、必须提供住院期间未上班时扣减的工资,加盖财务章,在计算误工时必须剔除基本工资,若机关单位无扣减,则不按其工资计算,按无工资标准计算。
  
  (2)无工作的伤者,则分城镇和农村户口。
  
  (3)有骨折的基本上天数按90天计算,若有固定物则封顶按110天计算。
  
  证据需要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
  
  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综上所述,人保的车险中关于事故当事人所遭受的误工损失的部分也会进行适当地补偿,但是实际误工费的计算并没有绝对统一地数值参考,因为每个人的工作性质的差异会导致他们所失去的工资待遇也会有很大的差异,所以就需要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挪用资金出狱后仍然无力偿还怎么处理?
      挪用资金出狱后仍然无力偿还怎么处理?一、挪用资金出狱后仍然无力偿还怎么处理?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刑,服刑结束后出狱,......


·套路贷立案后抓人流程是怎样办理的
      套路贷立案后抓人流程是怎样办理的一是当获取证据不够充分时,可能对涉案人员先采取拘传,这是最轻的一种强制措施,即强制到案接受讯问,其持续时间12......


·一、河北省交通事故伤残认定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一、河北省交通事故伤残认定标准的依据是什么?一级残疾1、级重度智力障碍。2、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四肢瘫(三肢以......


·哪些情况容易引起二手房买卖纠纷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上涨,二手房市场越发火爆,但是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二手房买卖纠纷,二手房权属不清会引发争议、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会引发纠纷......


·如何申请专利程序?
      如何申请专利程序?一、申请专利首先要登记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机关批......


·南京贷款担保公司的担保方式是什么
      南京贷款担保公司的担保方式是什么担保公司的作用就是可以为当事人减低贷款带来的风险,可以让借款人找到第三方。它获得收益的模式是充当第三方收取相......


·商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商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商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1、若房屋和土地分开补偿,则土地按商业用途补偿,房屋及其附属物按重置成新价补偿。此外,还有搬......


·合同安全免责条款?
      合同安全免责条款?不管您在签订什么类型的合同,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保障人身安全不受到威胁,同时保障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法律规定的免责条款,旨......


·合同违约解除规定
      合同违约解除规定合同违约解除规定一、迟延履行迟延履行,又称债务人迟延,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它作为......


·新员工入职不是上班吗?
      在如今对于许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他们刚刚步入社会,没有社会经验,在成为用人单位的新员工是,对于公司的相关制度也不是很了解,很多新员工以为被......


·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提前通知离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劳动者若想要离职的话,则需要按照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因此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是需要做出赔偿。那具体来说劳动者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