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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该怎么办理监护人证明?

一、应该怎么办理监护人证明?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
  
  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如下:
  
  (1)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
  
  (2)除父母之外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3)祖父母、外祖父母;
  
  (4)成年兄、姐。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1) 配偶;
  
  (2) 父母;
  
  (3) 成年子女;
  
  (4) 其他近亲属;
  
  (5)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监护人证明怎么写?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的法定监护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
  
  未成年人因为入学和其他事情需要出具监护人证明的,都是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管辖范围,然后精神病人的话是可以到村委会,居民委员会和民政部门,材料其实就是户口本和监护人的身份证。工作人员需要在审核了相关材料以后如实开具,办理监护人证明也都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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