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醉酒驾驶处罚标准是什么?

醉酒驾驶处罚标准是什么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行政处罚:同时醉酒驾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管是对醉驾行为做出怎样的处罚,其实就驾驶人员而言影响都是很大。尤其是刑事方面的处罚,肯定就会在档案上面留下案底,那么日后不管是工作还是生活多少都是会受到影响。不过按照最新司法解释中的规定,醉驾情节显著轻微的,其实也可以不认为构成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叫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什么叫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


·一、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
      一、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可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的五种具体情形,《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在离婚法定理由的表述上作了重大的改革,......


·一、小三怀孕了可以告男方重婚罪吗?
      一、小三怀孕了可以告男方重婚罪吗?小三怀孕了不可以告男方重婚罪,婚内出轨和有非婚生子女不是认定重婚的主要依据。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


·追尾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不得不说,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为后车没有保证足够的跟车距离,在前车紧急制动的时候,直接追尾。对追尾交通事故的处理,也是自有一套流程的。那......


·撤销仲裁裁决纠纷案后是否可以诉讼?
      撤销仲裁裁决纠纷案后是否可以诉讼?撤销仲裁裁决纠纷案后是可以诉讼,根据我国仲裁法当中的规定,诉讼和仲裁是两条线路完全不会互相的影响,仲裁协议是......


·犯罪分子两罪并罚可否判缓刑
      犯罪分子两罪并罚可否判缓刑一、犯罪分子两罪并罚可否判缓刑两罪并罚,只要判决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原则可以宣告缓刑。如果判决的刑期超过三年......


·劳动者就业时都会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就业时都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代表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被认可,劳动合同的签定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用人单位不可以随便......


·企业拆迁经营性补偿是什么?
      企业拆迁经营性补偿是什么?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拆迁时,最关心的就是补偿款有多少及有哪些补偿项目了。企业拆迁补偿款主要包括四大方面,如拆迁资产......


·父亲名下房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父亲名下房产继承规定是什么?父亲名下房产继承规定是:父母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自己可以跟爷爷奶奶协商继承父母......


·商标抢注买卖是否触犯我国刑法?
      商标抢注买卖是否触犯我国刑法?一般不会触及刑法,主动保护商标等无形资产和知识产权已迫在眉睫。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


·民事二审上诉后多久开庭
      民事二审上诉后多久开庭一般而言,二审开庭的时间大概会在一个月之后。因为法院开庭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必须要在那一时间段内,完成该案件的所有诉讼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