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当婚姻关系中的两人感情渐渐疏远时

当婚姻关系中的两人感情渐渐疏远时,两人往往会选择分居一段时间,以平静地思考下这份感情。如果两人在分居思考期间认为这份婚姻还值得挽回,那么两人可能会重新和好如初,如果两人认为这份婚姻已经不值得留恋了,那么两人可能会办理离婚登记。那么对于异地离婚手续应当如何办理呢?其实异地离婚即是指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正处于分居等状态,暂时没有生活在一起,但即使是异地离婚也应该同普通离婚一样,带上离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照片等材料去当事人一方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双方去办理离婚登记前,应该就离婚重要事宜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主要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尽量详细一些);夫妻共债务如何承担与清偿(尽量详细一些);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于哪一方,另一方如何给付抚养费(可约定给付方式)等重要事由。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必须是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任何一方不得胁迫他人签订。当然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婚姻登记机关会进行审查是否合法,只有在内容合法的前提下才会给予离婚登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劫持船只、汽车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劫持船只、汽车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


·北京新机场征地补偿的概念是什么?
      北京新机场征地补偿的概念是什么?北京新机场征地补偿的概念是: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


·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吗 什么情况下离婚能不给抚养费
      从原则上来说,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否则的话就不能离婚。而此时一方实际抚养子女,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那另一......


·起诉离婚需双方到场吗还是庭审中需要双方到场呢?
      就现实状况而言,虽然婚姻的结束可以通过一纸协议就能画上句号,但是由于离婚涉及抚养权以及财产纠纷,因此选择诉讼离婚在生活中十分常见。诉讼离婚,......


·一、工伤和交通事故在一起如何赔偿?
      一、工伤和交通事故在一起如何赔偿?可以按照双重赔偿的原则来处理,但在因第三人愿意造成职工人身伤害的情况下,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在工伤保险赔偿......


·刑法当中正当防卫的必要条件
      刑法当中正当防卫的必要条件《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


·商标续展和优先权有什么影响吗?
      商标续展和优先权有什么影响吗?如果忘了续展,过期了,还想要原来的商标,可以再重新注册。但是一定要注意,再次注册,没有任何优先的权利。肯定不会因......


·收养行为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收养行为在什么情况下无效一、收养行为在什么情况下无效根据《收养法》第20条的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5条和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


·文一塘溪津门迟迟不网签备案业主怎么办?
      文一塘溪津门迟迟不网签备案业主怎么办?文一塘溪津门的房地产商若是迟迟不网签备案业主可以采取以下办法来维权:1、购房者可以联系开发企业,要求进行......


·2023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怎样进行补偿
      山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


·出警记录属于什么种类证据
      出警记录属于什么种类证据证据指证明待证事实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证据分为合法证据和非法证据,只有合法证据都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很多人可能对此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