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务派遣工的形式有几种

劳务派遣工的形式有几种
  
  (一)完全派遣
  
  由派遣公司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包括人才招募、选拔、培训、绩效评价、报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
  
  (二)转移派遣
  
  有劳务派遣需要的企业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公司负责员工的报酬、福利、绩效评估、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
  
  (三)减员派遣
  
  减员派遣指企业对自行招募或者已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派遣公司。企业支付派遣公司员工派遣费用,由派遣公司代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资金、福利、各类社保基金以及承担所有雇主应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其目的是减少企业固定员工,增强企业面对风险时候的组织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的弹性。
  
  (四)试用派遣
  
  这是一种新的派遣方式,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派遣公司,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试用,其目的是使用人单位在准确选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于选拔和测试时产生的误差风险,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
  
  (五)短期派遣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共同约定一个时间段来聘用和落实被派遣的人才。
  
  二、劳务派遣的种类有哪些?
  
  (一)项目派遣
  
  企事业单位为了一个生产或科研项目而专业聘用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晚间派遣
  
  用人单位利用晚上的特定时间,获得急需的人才。
  
  (三)钟点派遣
  
  以每小时为基本计价单位派遣特种人员。
  
  (四)双休日派遣
  
  以周六、周日为基本计价单位派遣人员。
  
  (五)集体派遣
  
  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劳务派遣机构把闲置的人员部分或整体地派遣给第三方。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如果按照种类进行划分的话,劳务派遣又可以分为项目派遣、晚间派遣、钟点派遣、双休日派遣、集体派遣等五种,而这与劳务派遣形式中的分类其实存在交叉的情况。对于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来讲,法律中有规定单位需要与员工签订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户口准迁证有效期多长时间
      40天。户口迁移证由户口登记机关签发并加盖户口专用章,证件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30天。户口准迁证由县公安局或者不设区的市公安局或者市辖区公......


·肇事逃逸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肇事逃逸的处罚规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


·诈骗罪批捕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所出具的刑事拘留书,就是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最重要依据。要知道,逮捕只能发生在犯罪嫌疑人身上,也从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只要......


·刑事案件看守所拘留时间最长时间是多久
      刑事案件看守所拘留时间最长时间是多久一、刑事案件看守所拘留时间最长时间是多久?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7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如何计算国庆加班费通常情况下
      如何计算国庆加班费通常情况下,国庆的放假时间是10月1日至7日。其中1日至3日为法定节假日,4日至7日为周末调班4天。有特殊情况的,如两个节日连体的情......


·检验检疫局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一、检验检疫局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我国国家赔偿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一)支付赔......


·行政拘留定义都用哪些法律解释?
      随着我国的不断发展,社会上的犯罪案件也越来越多的出现了。我国相关的办案单位对犯罪人的惩罚力度也日益加严,那什么是行政拘留呢,行政拘留定义都用......


·一、公司不按劳动合同给工资怎么办?
      一、公司不按劳动合同给工资怎么办?公司不按劳动合同给工资一般就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举报或者是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


·哪几类房子不能办理抵押贷款
      哪几类房子不能办理抵押贷款一、哪几类房子不能办理抵押贷款1、公益用途房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公益设施,......


·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标准是什么?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标准根据土地的类型有不同的情况,具体如下:1、针对耕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政府征用或征收有集体......


·民诉中发回重审情形包括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诉意见》的规定,发回重审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①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