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25.nj64.com 顾小东律师
永泰县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永泰县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征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费(按安置人口算,每人补偿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最高不得超过15倍)、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费,具体的补偿额度需要咨询当地的征收办。后两项需经评估,按照评估后的价值赔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征地工作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每个地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当地的政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一般征地补偿的费用项目包括:征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费(按安置人口算,每人补偿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最高不得超过15倍)、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费,具体的补偿额度需要咨询当地的征收办。后两项需经评估,按照评估后的价值赔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当地的政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法律规定,国家征用土地,应该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土地补偿包括三部分: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这两项标准是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地上物和青苗费(需经评估,按照评估后的价值赔偿),可以结合实际的情况估算一下。在现代社会,很多人通过拆迁这种方式,获得了非常大量的拆迁补偿款,所以,生活过的是比较富裕充足,很多普通老百姓因此想要通过拆迁补偿来获得一定的经济财富,所以对于征地补偿标准比较在意,具体的各地补偿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
More>>
·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实践中,经常出现夫妻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此时自然是无法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了,那现实中,要是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的话,......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怎么罚?
卖淫是一种违法行为,破坏了社会风气,还会导致性病的传播,损害了国家的形象。很多人为了谋取暴利,开设色情场所,组织未成年或者成年女性卖淫,妨碍......
·私募基金成立条件是什么,流程是怎么样的?
私募基金成立条件是什么,流程是怎么样的?一、私募基金成立条件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
·第二次工伤鉴定困难吗需要什么材料证明
生活中我们很可能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但是还好我国有工伤法来保护着劳动者。所以一般在工作中受到里伤害,我们会到相关的具备资格的医院去进行工伤鉴定......
·国土证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怎么样的?
一、国土证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怎么样的?没有区别。用来登记的证书名称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但是实质意义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证件。因为对于国有土地......
·离婚财产公证办理
离婚财产公证办理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
·在我国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
在我国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一、在我国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
·股权转让其他股东不同意怎么办
股权转让其他股东不同意怎么办一、大股东不同意小股东股权转让的情形股权可以依法转让是公司法基本原则,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
·一、店面出租合同房东违约怎么处理?
一、店面出租合同房东违约怎么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
·天津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建设基础设施时,往往需要大量的土地,那么就需要向个人或者集体征收土地。根据我国土地法的法律规定,国家征收土地时,需要向土地使用的个人或集......
·无证驾驶压死人怎么办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2)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