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应该如何确认遗嘱的效力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

应该如何确认遗嘱的效力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就我国民法典而言,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人,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二是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则是无效的。三是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遗嘱人在所订立的遗嘱中,不能把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某些不能继承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共有人应得的财产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自己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遗嘱应当给胎儿留下必要的继承份额;不能取消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的内容违反了上述规定,则违反的部分无效。四是遗嘱必须具有法定形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以录音方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面遗嘱。除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外,口头遗嘱、以录音方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面遗嘱中的代书遗嘱必须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并需要在代书遗嘱上签名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二、遗嘱纠纷如何打官司1、诉前咨询或委托专业继承律师2、确定纠纷管辖法院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遗产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的,一般以不动产所在地,例如房屋所在地,为主要遗产地;如果动产有多项的,则以价值高的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地。3、写起诉书,准备起诉材料起诉立案4、了解诉讼技巧,遗嘱继承相关法规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就开始了,这时继承人多会将被继承人所留遗嘱拿出来要求继承遗产,往往会出现多份遗嘱,或是对遗嘱效力质疑的情况出现。如果您因为遗嘱继承发生纠纷了,可以先根据本文结合您的具体情况进行简单的判断,如能协商解决,可以先协商,如不能就只能到法院打官司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能够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很多年轻人都非常渴望的一件事情,但
      能够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很多年轻人都非常渴望的一件事情,但是近年我国的房价不断的飙升,而且购房的政策也正在不断的变化着,特别是对于消费者购......


·租赁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哪些?
      我们在外租房子的时候通常都会选择签订租赁合同,因为合同具有法律效应,我们在签署合同后就受到法律保护。可是现实不少房东也是无视合同,随意加房租......


·行政处罚第三人怎么确定?
      行政处罚第三人怎么确定?在行政诉讼法种有规定,如果有对起诉的行政行为有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公司法人,是可以当作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的......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多了去了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多了去了,而也有借假离婚达到一些目的的夫妻。离婚只要经过登记就宣告生效,而由于假离婚得到的一些利益,应当依法上缴。违反法......


·破坏公私财物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人们说的破坏公私财物罪,其实也就是《刑法》中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法律中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不属于自己所有的公私财物,数额......


·如何应对离婚股权转让问题
      如今,因夫妻离婚导致的财产分割案件中,涉及到股权问题发生争议的在逐渐增多,而在进行离婚股权分割的时候也会涉及到股权的转让问题。那么您知道当事......


·一、安徽醉驾办理新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安徽醉驾办理新规主要内容是什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其中规定了危险驾驶罪(醉驾)的刑事处罚量刑......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全文规定是什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全文规定是什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全文规定是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


·姥姥去世外孙女有继承权吗?
      姥姥去世外孙女有继承权吗?一、姥姥去世外孙女有继承权吗?姥姥爷去世,外孙女有继承权。如果母亲在世,姥姥姥爷的财产由母亲继承。如果母亲去......


·招摇撞骗罪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怎么处罚的?
      招摇撞骗罪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怎么处罚的?一、招摇撞骗罪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怎么处罚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


·什么是工伤
      什么是工伤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