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法院可剥夺监护权的情形?

一、法院可剥夺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二、谁可以申请撤销不合格父母的监护权
  
  1、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2、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3、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4、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以上个人或机构均可申请撤销监护权。
  
  三、剥夺父母监护权后由谁抚养孩子?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将未成年人带离实施侵害行为的监护人,就近护送至其他监护人、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民政部门应当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对因受到监护侵害进入机构的未成年人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同时,《意见》还明确,虐待未成年人6个月以上,并且造成重伤以上严重后果的可永久剥夺监护资格。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是法定的,当时这个监护权在一定情况下也是可能丧失或者被剥夺。按照规定,一般剥夺监护权的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而在剥夺之后就不能对子女享有监护权,但并不妨碍抚养义务的履行,实际哪些情况下可能被剥夺监护权,上文中已经给出了介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假烟涉案价值30万的处罚是什么?
      假烟涉案价值30万的处罚是什么?假烟涉案价值30万的处罚是:如果贩卖假烟数额在5万元以上,就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关税怎么算
      1、进口关税计算公式:从价计征的进口关税应征税额=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即CIF)×进口从价关税税率常用的几种价格的换算:CIF=FOB+运费+保险费CIF=(......


·如何认定开发商已交付房屋
      如何认定开发商已交付房屋交房,并不能简单地从字面理解出卖人在约定的时间将房屋转移于买受人占有。交房必须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交付使用条件,指的是......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一)申请。申请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


·破产清算与盘活资产的区别是什么样的?
      破产清算与盘活资产的区别是什么样的?一、盘活资本盘活:采取措施,使资产、资金等恢复运作存量资产:存量资产是指企业所拥有的全部可确指的资......


·在日常经济交往中,常常需要进行抵押和质押,但是很多人对质押和
      在日常经济交往中,常常需要进行抵押和质押,但是很多人对质押和抵押这两个法律概念存有疑问,不知道他们两者之间存在什么区别,其实,抵押和质押最大......


·婚姻法规定结婚条件包括哪些
      从《民法典》中规定的男女结婚需要满足的条件来看,其实并不算苛刻,而现实中也只有双方都满足了条件的,那么才会予以结婚登记,让双方成为合法的夫妻......


·民事诉讼法中责任的认定如何解释?
      民事诉讼法中责任的认定如何解释?一、民事诉讼中存在两个基本问题民事诉讼中存在两个基本问题,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认定事实是适用法律的前提,......


·在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在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算不算工伤?一、在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算不算工伤?不算工伤,但如果是抢救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


·怎么样才算侵犯别人的肖像权?
      怎么样才算侵犯别人的肖像权?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民法典》只要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对于他人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


·借条上必须按手印才有效吗?
      借条上必须按手印才有效吗?一、借条上必须按手印才有效吗?《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