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关于什么是全面审查原则?

关于什么是全面审查原则?
  
  一、什么是全面审查原则
  
  全面审查原则: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抗诉范围的限制。
  
  1、共同犯罪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A.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
  
  【提示】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未上诉的,第二审法院仍应对全案进行审查:
  
  ①经审查:
  
  A、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
  
  B、死亡的被告人构成犯罪的,应当终止审理。
  
  ②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裁定。
  
  B、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
  
  (1)第二审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
  
  A、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的:第二审法院只需就附带民事部分作出处理;
  
  B、第一审判决的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2)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
  
  A、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B、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
  
  二、对上诉、抗诉案件应当着重审查下列内容:
  
  (1)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2)第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
  
  (3)在侦查、审查起诉、第一审程序中,有无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
  
  (4)上诉、抗诉是否提出新的事实、证据;
  
  (5)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情况;
  
  (6)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及采纳情况;
  
  (7)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裁定是否合法、适当;
  
  (8)第一审法院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意见。
  
  【律师提示】
  
  ①全面审查方式:
  
  A、对案卷材料程序性审查;
  
  B、对案件实体性审查。
  
  ②对附带民事上诉案件:
  
  A、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
  
  B、仅有附带民事诉讼上诉的,刑事部分不能成为二审判决对象。
  
  ③全面审理原则:
  
  A、全面审理范围包括刑事部分、民事部分、上诉、抗诉涉及、未涉及部分、事实部分、法律部分、实体法、程序法适用。
  
  B、共同犯罪案件的全案审理。
  
  【法条链接】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
  
  第三百一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抗诉范围的限制。
  
  第三百一十一条 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第三百一十二条 共同犯罪案件,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未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构成犯罪的,应当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裁定。
  
  第三百一十三条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只需就附带民事部分作出处理;第一审判决的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第三百一十四条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
  
  第三百一十五条 对上诉、抗诉案件,应当着重审查下列内容:
  
  (一)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二)第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
  
  (三)在侦查、审查起诉、第一审程序中,有无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
  
  (四)上诉、抗诉是否提出新的事实、证据;
  
  (五)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情况;
  
  (六)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及采纳情况;
  
  (七)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裁定是否合法、适当;
  
  (八)第一审人民法院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意见。
  
  我国的庭审制度是二审终审,所以会有上诉,然后上级法院作出发回重审,或者是原审法院对于原来的案件进行再审的决定,在上诉抗诉中,对一审案件要全面审查。不会因为是上诉等受到影响,如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被告人死亡的,应该停止审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酒驾法院传唤不去可以吗?
      一、酒驾法院传唤不去可以吗?不论是什么事情,不去取法院的传票都不是一种正确的做法,因为最终法院会以公告方式送达,公告期满就视为送达,到时法......


·经济仲裁开完庭还能撤诉吗?
      经济仲裁开完庭还能撤诉吗?一、经济仲裁开完庭还能撤诉吗?经济仲裁开完庭就不能撤诉了,发生以下情形可以提出撤回仲裁的申请:根据《仲裁法》......


·检察院批捕划归法院会不会?
      检察院批捕划归法院会不会?法院,主要职责则是审判工作。对于侦查阶段的法律问题,不承担主要职责、不主动介入。“批捕”处于案件侦查阶段,所以,是......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理赔材料需要哪些?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理赔材料需要哪些?1、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最多几个青苗补偿标准?
      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最多几个青苗补偿标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如果说国家需要使用我们的土地的话,那么对于我们来说是需要予以配合的,当......


·授予专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授予专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


·在很多大企业里面,人浮于事的现象很严重,有些职工因各种原因旷
      在很多大企业里面,人浮于事的现象很严重,有些职工因各种原因旷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运作和效益。那么对于旷工,应该怎么处理,旷工怎么扣工资呢......


·2023员工辞退手续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2020员工辞退手续的办理流程是什么?(1)部门经理对工作经验不符合公司要求、不遵守公司纪律、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可以辞退。(2)部门经理根据客观实际情况......


·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所聘用合同应该怎么写
      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所聘用合同应该怎么写一、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所聘用合同应该怎么写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为促进社会法制建设,维护乙......


·自动放弃犯罪中止的三个特征是什么?
      自动放弃犯罪中止的三个特征是什么?犯罪中止自动放弃犯罪的特征主要有时空性、自动性、有效性。(一)必须是在犯罪过程中中止犯罪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


·双倍赔偿应以买受人“受到的损失”为基
      双倍赔偿应以买受人“受到的损失”为基,商品房交易中的双倍赔偿是可以合法展开的。具体情形包括:1、商品房使用功能缺陷(1)商品房的使用面积明显改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