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医疗期到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可以?

一、医疗期到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可以?如果患病离岗三个月之后身体状况需要治疗,仍不能够返回原职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该种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定医疗期内,职工享受病假工资待遇。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综上所述,单位虽然说必须遵守法律要求其在员工医疗期内不能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来侵害的情形,但是单位也有自己的合法利益必须得到保护因而如果员工长时间都不能恢复和回到岗位的,单位只要补偿数额到位也是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务雇佣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务雇佣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劳务雇佣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根据法律规定,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又有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之分,普通时效为三年......


·回避申请书
      申请人:××市××公司地址:××市××区××街××号法定代表人:伍××职务:经理被申请人:蒋××,女,××市××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工伤伤残鉴定10级赔偿标准2023的规定?
      伤残鉴定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是会影响到最终赔偿的,那不同的鉴定等级所获取的赔偿金额也就不同,它一定是从一级到十级呈现一个递增的趋势的,那2017年......


·故意伤害致死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故意伤害致死的赔偿标准是多少一、故意伤害致死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故意伤害致死的赔偿标准是因人而异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


·一、夫妻只要分居两年能离婚吗?
      一、夫妻只要分居两年能离婚吗很多人存在这样的错误认识,夫妻双方必须分居满两年才能够离婚。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


·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情形有哪些
      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投标人在竞标之前需要交纳一定的投标保证金。而一般在投标结束后,该保证金就会给予退还。但实践中......


·商标权属于所有者权益吗?
      商标权属于所有者权益吗?一、商标权属于所有者权益吗?商标权不属于所有者权益,法定的所有权者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实收资本实收资......


·公司不发工资有什么后果
      公司不发工资有什么后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劳动法》......


·强拆的时候做财产保全对吗
      强拆的时候做财产保全是对的。财产保全的房子是对权利进行保全,一般情况下只是到交易中心进行备案,房屋不能买卖不能抵押,不会贴封条。《国有土地上......


·民事诉讼收不到传票怎么办?
      民事诉讼收不到传票怎么办?一、民事诉讼收不到传票怎么办法院一般让原告找被告人,实在找不到可以公告送达。如果确实没有联系到对方,且没有依法......


·刑法关于索贿量刑的规定
      量刑标准:(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