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非法实物证据是什么意思

非法实物证据是什么意思实物证据通常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它记录着事件发生的原因或者其造成的结果,对侦破案件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但是,在法律面前,常出现伪造事实、实物证据。该类证据就被认定为非法实物证据。那么,非法实物证据是什么意思呢,的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
  一、非法实物证据是什么意思
  非法证据中的“非法”二字是“非法取得的”几个字的简称,即指以不合法的方式取得的证据。确定非法证据的范围,是刑事非法证据认定的前置性问题,对于确立和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及 保障公民合法权益防止冤家错案发生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非法证据范围规定的不足之处有:非法证据的范围规定不尽合理;《两个证据规定与2012年 《刑事诉讼法》对于如何补正非法实物证据规定不明确;缺乏对非法证据提供者以及任意诬陷侦查人员的制裁方式;非法证据的证明规则仍需进一步细化;没有保障 在侦查阶段律师介入的权利。笔者认为完善我国非法证据范围的理论构想有:理清刑事非法证据的种类;明确刑事非法证据认定的主体;完善刑事非法证据认定程序 的启动及运行;完善刑事非法证据范围界定的配套规则。
  二、非法实物证据包括哪些
  
  1、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8种证据以外的证据形式;
  2、法定人员以外的人非法收取的证据材料。例如,商场保安人员主持的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
  3、非经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例如非法搜查、扣押的物品,以 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方法取得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的供述、陈述和证言;
  4、未经法定程序在法庭上出示并查证属实的证据材料。
  三、非法实物证据应该如何排除
  对于非法实物证据,我们大可借鉴一下英国的做法。在英国,对非法搜查、扣押的物证,只要与待证事实有关,原则上不予排除,将自由裁量权委与法官,而对违法的警察官员由相应的被侵害者另行控告。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笔者认为对非法物证必须经过一个重 新审核的程序,这个程序应包括听取受到非法取证行为侵害的受害人意见、调查查明取证人员与案件是否具有利害关系、重新组织涉案人员进行辨认以及提交集体讨 论等程序,本着审慎的态度,仍然以排除合理怀疑为标准,来确定该实物证据是否具有客观真实性。如果并不能排除该证据已经变化或者伪造的可能性,仍然不能予以认定。而如果能确认获取证据的方法对客观真实的发现并没有直接影响,则所获取的证据材料仍应作为证据使用,具有证明能力。综上看来,非法实物证据是什么意思?非法实物证据是指,当事人非法收集材料以减轻自己的罪行,且没有经过法院允许就出示的材料,是以不合法的手段所取得的证据。需要注意的是,面对非法实物证据时,只要与事件的事实有关,也可以不予以排除。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车辆违章交罚金需要带什么证件
      一、车辆违章交罚金需要带什么证件需要带机动车驾驶证和本人驾驶证,去交警队去打违章罚款单拿到罚款需在15日内去罚款单上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


·医疗损害赔偿条例 目前,在我国并没有一个医疗损害赔偿条例,
      医疗损害赔偿条例目前,在我国并没有一个医疗损害赔偿条例,关于因医疗事故引起的赔偿问题,是规定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当中的。除此之外,该条例......


·土地使用证划拨和出让有哪些区别?
      土地使用证划拨和出让有哪些区别?土地使用证的取得是土地使用者合法利用土地的凭证,也就是说土地使用者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就有权对土地的使用权进......


·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


·一、劳动合同不签订规定会有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一、劳动合同不签订规定会有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并没有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所应当承担......


·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员工,上班族都会得工薪。那工资薪金是什么?
      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员工,上班族都会得工薪。那工资薪金是什么,包括什么呢,它在税法上是怎么规定的,在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又是怎么阐述的。看看......


·谁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当你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中受伤后,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对你的权益进行救济是种不错的选择。可是如果你在该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不便申请,还......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包括哪些内容?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包括哪些内容?在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会将该工程分为不同的分项工程分别由不同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屋面工程是其中较......


·夫妻财产单方确认是如何规定的?
      一、夫妻财产单方确认是如何规定的?《婚姻法》规定了下列情形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


·一、起诉离婚探视权法院会如何判?
      一、起诉离婚探视权法院会如何判?起诉离婚探视权,通常法院会判定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许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刻。假如......


·承担连带责任是什么?
      承担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在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要是都要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话,那么就成立连带责任。至于承担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现在就很好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