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买车按揭办的假离婚证具不具备法律效力具备法律效力

买车按揭办的假离婚证具不具备法律效力具备法律效力,可以认定为是二者达成了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民政部门查明双方确实属于自愿离婚,且已经达成书面协议,便会颁发离婚证书。此时,离婚便具有法律效力。要注意的是,一方在离婚之后所购买的房产为其个人财产。复婚后,房产归属看具体情况,双方复婚后,一方在离婚期间所买的房产归谁所有,要看房产证取得的时间及房款支付情况而定。情况一 复婚前办下房本 房子归个人离婚后购买且一次性付款,在复婚前就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是个人财产。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在房产证上登记的人是谁,房子就属于谁。离婚期间以个人名义买的房子,当然属于个人财产,而且根据《婚姻法》规定,该房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情况二 复婚后共同还贷 归谁不明确如果是按揭购房,复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归谁现有法律没明确规定,司法审判实践中争议较大。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倾向于将此情况认定为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对方参与还贷,同时也对房屋增值做出了贡献,在离婚时,房产所有者除归还对方还贷的部分外,还可就增值部分给予对方适当补偿。提供假的离婚证办理按揭车,他本人会负法律责任。因为你本人没有签任何授权,所以你应该不用负法律责任。因为你用假的离婚证有可能会对你的信誉产生影响你好如果说你去民政局办理的话。这样的话会避免一些麻烦,就是真的,离婚证很多人在现实生活中,会因为买房子等各种问题出现假离婚的情况,这样就可以在房产的分配上有一定的好处。或者是按揭上面,但是其实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因为一旦离婚行为发生,在法律上就不存在假还是真,双方财产的归属已经发生了改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断
      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断一、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已开始的诉讼时效因发生法定事由不再进行,并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效力。诉讼时效......


·不具备装修资质是否合同无效?
      不具备装修资质是否合同无效?一、不具备装修资质是否合同无效业主与不具备相关资质的装修公司订立的装修合同,属于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合同,至......


·如何进行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
      如何进行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一、怎样进行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应满足一定的条件、并履行必要的程序:1、预购方已经办妥了商品房预售......


·涉嫌故意伤害罪会判处多久
      涉嫌故意伤害罪会判处多久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盗刷亲人信用卡自首后还判刑吗?
      盗刷亲人信用卡自首后还判刑吗?盗刷亲人信用卡,即使自首也是需要判刑的,盗刷他人信用卡属于盗窃行为。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各省市......


·签房屋买卖阴阳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当事人需要交纳的税费是比较多的,而且是房屋价值越高、面积越大,那此时交纳的税费数额就会越多。因此,实践中,有的人为了避......


·分项工程质量检测资料有哪些
      分项工程质量检测资料有哪些?一个工程从开发和建设直至完工的时间段里,需要进行多次不同的质量检测,不同的质量检测,所需要的材料也是不尽相同的。......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是什么意思?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是什么意思?一、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是什么意思?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意思是不允许“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


·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3)用人单位是否为......


·必要共同诉讼的情形有哪几种
      必要共同诉讼的情形有哪几种一、必要共同诉讼的情形有哪几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的有关规定,能够引起必要共同诉讼的具体情形有:1、个......


·房产抵押登记如何办理
      房产抵押登记如何办理首先,以房地产作为债务的担保,抵押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房地产抵押合同,合同内容包括:(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