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不能出租的房子出租了该怎么办?

一、不能出租的房子出租了该怎么办?
  
  首先,租赁合同无效。
  
  租用了这样的房子,就有可能因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也因此无法追究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其次,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
  
  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退还房租,如果出租人有过错的话,还可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如果承租人是因为受到出租人的欺诈而租用了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承租人还可以撤销合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承租人即使在租赁的时候知道这种情况,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 哪些房子不能出租?
  
  1、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不能出租。
  
  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过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者,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二是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出租。
  
  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权属关系,从而就没有租赁的法律基础。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个要件。
  
  3、没有房屋租赁证件的房屋,不能出租。
  
  虽然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个要件,但它不是唯一的要件。要使租赁关系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产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件,只有获得了租赁证,出租行为才合法,出租手续才完备。
  
  4、未经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不能擅自将所租房屋再转租出去。
  
  如果未获得原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将房屋转租出去,会引起法律纠纷,原承租人会因侵权而被原出租方起诉,并被罚款。
  
  5、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不能出租。
  
  有的单位或个人未得到规划部门的批准,私自建起房屋并出租,对于这类房屋,不但规划部门要对其罚款,强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门也会因其无产权证和租赁证而进行处罚。
  
  6、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但共有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不能出租。
  
  即使是大多数共有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这样就会对不同意的共有人造成侵权。
  
  7、已经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能出租。
  
  已经进行抵押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在行使权利时,在法律上已经受到限制。抵押人在出租已经设置抵押的房屋之前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这是一个法定程序,否则出租行为无效。
  
  很多人会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通过这样一种方式来换取租金,同时也对房屋进行了充分的利用。但是此时也要注意,并非所有的房屋都是允许出租的,如果出租了不应该租赁的房屋,就有可能引发纠纷,从而损害到自身的合法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怀孕期间离婚怎么分财产
      怀孕期间离婚怎么分财产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一般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计算当然是从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计算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无特殊约......


·交通事故如何自行处理 怎么自行处理交通事故
      自行处理交通事故的,其实也就是由当事人协商之后对事故做出处理,此时一般是不通过公安交警部门的。但对于当事人来讲要想对事故私了的话,那么也要搞......


·工程转包的定义及表现形式是什么?
      工程转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将工程的施工任务交由其他施工单位来完成的行为。工程转包的形式通常包括两种情形......


·兰州新区机场征地补偿是多少?
      兰州新区机场征地补偿是多少?一、兰州新区机场征地补偿是多少?1、集体水浇地征收补偿。永登县中川、秦川等镇:土地区片价27306元/亩,地上附着物......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是什么?土地使用是与人们密切相关的问题,土地拥有与土地使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少的人将土地转让,然而却不知道土地使用权......


·现实生活中
      现实生活中,劳动者想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也有很多。因为家庭原因、距离原因、工作原因做出辞职决定的情况并不少见。那么,自己辞职代通知......


·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制度
      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制度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兴起的财务管理方法,他的目的在于减少能源成本,我国有非常详尽的合同能源管理制度,用来约束这个新型......


·专利权无效依据是怎么样的?
      专利权无效依据是怎么样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


·在我国离婚协议民政局有吗
      我国法律对于夫妻离婚方式的选择,可以有两种方式都是法院支持的。一是向法院诉讼,第二种就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进行离婚。一般来说,选择协议离婚的夫......


·新婚姻法夫妻分居离婚怎么认定分居
      在诉讼离婚中,有的当事人提出自己与对方已经分居达到了一定时间,请求法官判决夫妻离婚。虽然在诉讼离婚中,分居离婚也是一种情形,但此时需要作出相......


·非生子女入户永州是被允许的吗?
      一、非生子女入户永州是被允许的吗?非生子女入户永州是被允许的。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身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进行身份公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