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上漏罪是否构成累犯?

漏罪是否构成累犯漏罪是会被判为累犯。发现被判处徒刑的罪犯还有没有被判处的漏罪,也就是犯罪分子一人犯有数罪,对一人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应当执行数罪并罚。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什么是漏罪,什么是累犯一、漏罪,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的判决宣告以后,又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其他没有判处的罪。二、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2、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包括两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累犯和普通累犯。对于前者,只要曾犯危害国家安全全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任何时候再犯以上相同之罪的,都视为累犯。对于后者,必须同时满足:(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对此,我们认为,从文理解释和当然解释的角度,该条文“刑罚执行完毕”中的刑罚,应当是指之前被法院判处并执行完毕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至40%。适用累犯情节的目的在于防止其再犯的可能,累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一年内又犯罪的,重处40%;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3年内又犯罪的,重处30%;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5年内又犯罪的,重处20%。可见,再犯时间离前次刑罚执行完毕愈近,从重惩罚的力度愈重。在我国的法律中有着很明确的规定,对于漏罪的行为,也会被视为累犯。漏罪就是在审理的时候发现罪犯有着没有判处漏掉的罪行,法律规定是采取数罪并罚的态度来处理的,对于漏罪也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判刑结果也有着很大的差别。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


·滥伐林木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关于滥伐林木的法律责任,如果没有构成刑事犯罪的话,那么仅仅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就会给予行为人治安处罚。但如果构成犯罪,那么承担的责任就是刑事责......


·对于公司的隐名股东有啥权利
      对于公司的隐名股东有啥权利隐名股东的权利:第一,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第二,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第三,对显名股东无权......


·土地抵押登记费由谁承担
      土地抵押登记费由谁承担一、土地抵押登记费由谁承担由抵押登记机构收取的抵押登记费和由评估机构收取的评估费,这部分费用是由借款人承担的。(一......


·二手房买卖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
      我们结婚前或结婚后都会买房,有时我们会买二手房,此时就需要当事人缴纳一定的税费,那么二手房买卖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呢?我们应该在购房之前了解一下......


·一、株洲二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一、株洲二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株洲二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主要是: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


·一、劳动合同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一、劳动合同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劳动合同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是不需要赔偿的。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


·合伙企业解散法定事由包括什么
      合伙企业解散法定事由包括什么一、合伙企业解散法定事由包括什么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迟到一次罚款500元合法吗?
      劳动者迟到早退属于违反劳动纪律,在劳动者存在不按时上下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管理,以维护用人单位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用人......


·法院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举证期限有哪些要求?
      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们会因为一些纠纷去法院进行起诉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是证据对于法院的审理和判决至为重要。从案件的受理期间就接受当事人的证据......


·一、醉驾交强险也可以赔偿吗?
      一、醉驾交强险也可以赔偿吗?可以赔偿,但根据司法解释的第18条,醉酒驾驶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但保险公司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