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肇事致人伤亡逃逸怎么处理?


  一、 交通肇事致人伤亡逃逸
  
  
  至此我们能做的就这些了,一般在报警后几分钟之内,会有事发地交通队的工作人员与我们联系,因从报警时使用的电话需要保持畅通。
  
  
  通常情况下交通工作人员会在电话中再次核实我们的报案信息,然后要求报案人前往交通队所在地进行事故说明和备案,之后他们将努力为我们寻找肇事车。
  
  
  当我们来到交通队之后,事故中记录的点滴信息就派上用场了,如果车牌号记录完整,事发当时又有监控视频,肇事车很快就能够找到。
  
  
  即便肇事车辆的信息没有记录完整,大概车型、颜色、车牌开头和尾号、跟随行驶的途经路段都可以成为查找线索,因此信息越多,查找的难度越小。
  
  
  当然查找肇事车的结果我们无法左右,如果有幸找到了肇事车辆赔偿损失。
  
  
  若当时没有视频监控,并且肇事车耍无赖,不承认自己的责任,这样则比较麻烦,因此报案时准备叙述经过很重要,有条件的话可以配合车内行车记录仪的资料作为证据,毕竟如果对方在理他肯定也不会跑。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报案时所提供的车辆信息太少,并且沿途没有监控,或是肇事车为套车牌等情况,可能查找起来就比较麻烦了,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损失就只能通过保险公司来负担了,并且这样的事故保险公司会有一部分免赔,车主只能承担一些损失。
  
  
  二、肇事逃逸人跑了怎么处罚?
  
  
  行政处罚重。按照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责任认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损害赔偿重。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
  
  
  刑事责任重。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本书认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是过失的行为,所以如果没有导致严重的后果,在量刑上面也不会非常的严重,如果因为肇事之后逃逸,逃逸之后受害人没有及时的治疗死亡的,属于逃逸的加重情形,所以应该加重处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北京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支付赔偿金吗?
      北京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支付赔偿金吗?要支付;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合同并且不......


·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


·进口关税怎么算?
      进口关税怎么算?如何计算?一、进口关税怎么算1、报关的时候,报关员要在报关单申请表上填上申报的货物名称和所归税号。2、海关审核后,根据税号对应......


·立案多久通知开庭时间是多久?
      立案多久通知开庭时间是多久一、立案多久通知开庭时间是多久法律复上没有规定从立案到开庭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


·租房合同提前两个月告诉房东可以退押金吗
      租房合同提前两个月告诉房东可以退押金吗一、租房合同提前两个月告诉房东可以退押金吗?房东可以不退还押金,租房合同没到期,提前二个月告知房东要......


·关于担保融资是什么意思?
      一、担保融资是什么意思?融资担保是担保业务中最主要的品种之一,是随着商业信用、金融信用的发展需要和担保对象的融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信用中介行......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会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会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是婚后买的房子一般都是属于夫妻之间共同所有,但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房子,情况就很多样并且复杂了......


·信用卡诈骗没请律师法院会怎么判?
      信用卡诈骗没请律师法院会怎么判?一、信用卡诈骗没请律师法院会怎么判?信用卡诈骗没请律师法院会按照我国刑法当中196条进行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判......


·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一、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事实上,法律并没有对意向书的效力作出规定,通常的意向书内容中都含有导致其丧......


·财产合法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按照规定,对死者财产的继承可以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其中只有在法定继承当中才会涉及到继承顺序的问题。那么财产合法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


·绩效工资怎么扣 公司有权扣绩效工资吗
      绩效工资怎么扣,公司有权扣绩效工资吗?绩效工资一般是按照工作的要求和制定的标准进行相应的扣除,公司有权扣除但是不能随意扣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