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销售劣药立案标准是什么?

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 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认定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区分生产、销售劣药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界限,关键在于两点:一是犯罪对象不同,一为假药,一为劣药;二是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危险犯。
  
  处罚
  
  根据刑法第142、150条的规定,以及《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问题的解释》
  
  ?
  
  ,犯本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认定标准
  
  本罪与过失销售劣药的界限
  
  由于目前劣药在市场中大量存在,以及销售主体的多元化,所以因为缺乏药品专业知识和疏忽大意而造成的过失销售劣药的情况也相当普遍,但销售劣药罪只能由故意构成,所以,过失销售劣药即使造成了严危害结果,也不构成犯罪。
  
  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
  
  本罪的犯罪对象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存在从属关系,因而易于混淆。但两罪在犯罪客体、犯罪对象以及认定标准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别。生产、销售劣药,如果对人体健康未造成严重危害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但如其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根据刑法第149的规定,应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果生产、销售劣药,既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销售金额又在5万元以上,对此情况,应按照刑法第149条第2款的原则处理,即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二者除犯罪主体不同外,在客观方面也有所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在客观上有生产、销售行为;而诈骗罪的行为人利用欺骗的手段,把根本不具有药品效能的物品当作药品诈骗钱财,甚至不考虑其外观和包装。
  
  本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界限
  
  两罪的区别在于:第一,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犯罪对象是劣药;后者犯罪对象是假药。第二,犯罪的客观方面的认定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只要有“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危险状态就能成立;生产、销售劣药罪则须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才能成立。
  
  综上所述,销售假药的立案标准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立案的。从目前的情势来看,我国销售假药的行为在全国得到迅速的传播,受害人群广泛,已经严重影响到患者的生命安全,甚至许多群众产生恐慌,不仅不利于案件的追踪,也不利于国家的威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我国专利权的主体有哪些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


·广州市劳动合同备案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广州市劳动合同备案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广州需要劳动合同备案的流程:首先,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要提供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


·一、期房网签后多久拿合同登记备案?
      一、期房网签后多久拿合同登记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


·一、离婚后增加子女抚养费如何起诉?
      一、离婚后增加子女抚养费如何起诉?1、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抚养费的,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


·离婚后多长时间起诉财产分割离婚后发现一方有隐藏、
      离婚后多长时间起诉财产分割离婚后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的,可以在发现后三年内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


·重婚罪收集证据该如何操作
      重婚罪属于法律中规定的自诉案件,因此一般情况下由受害人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那么才有可能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而此时就要求自诉人提供相应的证......


·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分有贷款吗?
      离婚之后最容易产生纠纷方面一是子女的抚养二是财产的分割。在财产分割方面,房屋的分割是很重要的方面。因为房产的价值本身很大,而且存在抵押贷款等......


·签认罪认罚书免于起诉后会留案底吗
      只要构成犯罪就会留有案底,跟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没有任何关系,因此,认罪认罚不起诉也是会有案底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


·公司集资诈骗业务员怎么算知情呢?
      有很多人利用公司集资来进行诈骗,一旦骗局被拆穿,相关人员就要面临处罚的危险,当然,也有一些情况是受聘的公务员并不清楚公司集资是一场骗局,因此......


·女人独立抚养大孩子是否可以追加索要孩子的抚养费?
      女人独立抚养大孩子是否可以追加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只要孩子已经成年,就不得追加索要孩子的抚养费。二、抚养费按什么标准支付?1、离婚时,一方支付......


·公务员停薪留职读研可行吗
      一、公务员停薪留职读研可行吗公务员可以停薪留职读全日制研究生。但这不是唯一的选择。停薪留职的,一般很难再回到原单位。原因是,停薪期间其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