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离婚协议丢失影响再婚吗?

一、离婚协议丢失影响再婚吗?
  
  
  如果您丢失的只是一份离婚协议书,是不会影响您的再婚登记的,您直接按正常程序办理就可以。但是如果您丢失的是离婚证,那么您需要向民政局申请补办一本离婚证,再办理再婚手续。
  
  
  还要补充一点的是,如果您丢失的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是调解书,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1984年公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0年、短期30年。
  
  
  所以,如果您的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销毁,您可与法院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加盖公章后,就能够进行再婚登记了。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所签订的协议。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
  
  
  所以,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因为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
  
  
  二、怎么补办离婚协议书
  
  
  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离婚对于很多的家庭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抉择,如果不能正确的处理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新的婚姻关系的开始,是感情破裂的问题导致更大的伤害。离婚协议丢失只需要到相关的部门进行申请和补办就可以,不会影响新的婚姻关系的建立,所以不需要过分的担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我国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给到几岁?
      在我国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给到几岁?通常情况下抚养费给付到子女成年止,也就是十八周岁。《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


·参加综合保险的人员享有哪些
      参加综合保险的人员享有哪些待遇?一、什么是综合保险?综合保险是为了维护外来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单位用工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综合保......


·一、继承权的丧失条件是什么?
      一、继承权的丧失条件是什么(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但属于正当防卫的除外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其行为必须是以剥夺被继承人之生命为目的,若继承......


·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是上市公司,但是上市公司必定是股份有限公司。原因是股份有限公司是指通过发行和认购股票筹措资本或资......


·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财产吗 一、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财产吗?
      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财产吗一、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财产吗?离婚诉讼中法院是不会主动调查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的,原则上应该由主张权利一方承担举证责......


·交通事故没处理完车可以赎回来吗?内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警一般是会暂时扣留我们的车辆进行事故鉴定的。那么,交通事故没处理完车可以赎回来吗?“发生交通事故后没处理完肇事车辆可以开走......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由于“经营”的含义相当宽泛,生产、流通到交换、销售等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都可能属于经营活动。因此,法律对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采用了分类的方式......


·旅游合同纠纷误工费怎么算?
      旅游合同纠纷误工费怎么算?一、误工费的计算方法1、按相关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


·一、农村房屋买卖协议需要几个人签字?
      一、农村房屋买卖协议需要几个人签字?房屋的买卖协议中所涉及的房屋如果是多人共有,则必须所有共有人签字才能生效。如果共有人无法签字(如在外地或......


·医疗纠纷赔偿协书
      医疗纠纷赔偿协书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患方)关于乙方患病的有......


·办理工伤认定多久能下来结果
      在申请办理工伤认定的时候,申请人需要注意此时的时效规定,当然不同主体规定的时效不一样。而在认定部门受理了申请之后,就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认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