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买房子开盘买还是清盘买现房具有较强的安全性和直观性

买房子开盘买还是清盘买现房具有较强的安全性和直观性,购房者可对房屋的质量、装修、区位、室内格局等各个方面进行详细的了解。将实地调查的结果与房地产广告、售楼书上的介绍进行对照比较,可避免购买期房可能带来的风险,做到心中有数。现房建成后,其配套的物业管理已经展开,购房者可以直接了解该房屋所处地区的治安、环境、卫生、维修以及配套设施等物业管理工作的优劣,并且对房地产项目的合法性、产权的性质进行调查也比较方便。与期房相比,现房的一个缺点就是价格要高一些。另外,当房地产市场比较火爆,房地产项目供不应求时,现房的房源将会比较少,购买现房的消费者选择的余地较小。相比而言,购买期房最大的好处是可以以较低的价格购房,因为在同等条件下,期房的价格一般要比现房便宜。缺点是购房者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大。期房能否按时建成,建筑质量能否保证,小区生活配套是否齐全等,购房者无法选择和掌控。另外,如果购房者选择购房时机不当,还可能会遇到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导致房地产价格下降而损失惨重的情况。二、买现房:即买即入住,无需等待现房最大的优点就是看得见、摸得着、即买即入住、温馨小家无需等待。首先,现房都是实景呈现,所见即所得,直观性强,购房之前可以对房屋的质量、区位、配套、面积、户型、室内格局、通风采光等各个方面详细了解,最大限度的规避购房风险,也不必为房子是否会按时交付、有无规划更改等问题担心。但是一般来说现房的价格偏高,价格也很稳定基本上没有什么优惠活动,而且选择不多,卖的很快,要买就得尽早决定,没有太多思考犹豫的机会。在我国相关的住房是为了解决人们的生活条件和生活水平的一项重要条件,我国的相关个人在购买相关房屋时,可以对自己要购买的楼盘进行前期的考察,根据楼盘的具体价值波动进行相应的购买,保证购买的楼盘的价格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故意杀人怎样判断是否属于犯罪中止,应该怎么量刑?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二)行为人......


·恋人之间的借条是否有效?
      恋人之间的借条是否有效?恋人之间的借条不一定有效,借条之所以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有关精神,需要具备以下要件: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


·新公司注册材料需要提供哪些
      新公司注册材料需要提供哪些注册公司所需要提供的材料1.申请注册公司的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2.申请注册公司的名称(最少取10个名称)3.申请注册......


·哪些不能认定为彩礼
      不能认定为彩礼的情形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


·在我国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国家刑法所规定的都是一些具体的犯罪罪名,但是刑事诉讼法都是在程序方面的一些具体事项,很多人对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内容并不是特别地了解,因为......


·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方式有哪些?
      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方式有哪些?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方式有哪些?1、直接申报。直接申报,是指纳税人或纳税人的税务代理人直接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根......


·一、交通事故一年后死亡保险公司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一年后死亡保险公司赔偿吗?交通事故一年后死亡的保险公司一般不会赔偿的,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


·民事诉讼庭前准备阶段包括哪些?
      一、民事诉讼庭前准备阶段包括哪些?1、在法定期间内送达诉讼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5条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审理前准备工作的内容之一是在......


·一、二手房个人所得税退税归谁?
      一、二手房个人所得税退税归谁?二手房个人所得税退税归缴纳税收的人员。个人所得税退税时间是3月1日至5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上年度个人所得......


·离婚后发现丈夫拥有一家投资有限公司的股分该怎么办
      离婚后发现丈夫拥有一家投资有限公司的股分该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


·如何计算周六加班工资?
      如何计算周六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